正文 春秋 — 55

林春想,会走到这一步,他们是不是做错了?假如时光倒流,返回今年的新年,他会不会拒绝当时的陈秋?或者说,当时的陈秋会不会压抑着自己,不对林春做那种事?如果他们没有肉体关係,那一切也许简单得多——他和陈秋只是朋友,可是普通朋友不会隔天上对方家、为对方做菜,普通朋友不会因为害怕对方不高兴,而故意调动自己平时补习、学琴的时间,单只为了隔天上对方家为他做饭。普通朋友不会动不动就在对方家过夜、还睡同一张床。普通朋友不会妒忌朋友与另一个人有亲密之举……

如果他和陈秋是普通朋友,那他们就能够保持这种关係,直到很久之后,君子之交淡如水。但同时,他们会失去一大段重要的回忆。有得必有失,无失又何来不断去得?关键在于,你是否捨得用失去的那一些东西,去换其他东西回来。

这一刻,林春好像明白了一点,但还有很多东西想不通。陈秋刚才问他,如果有别的人对他强硬一点,他是不是就会无怨无恨地顺了那个人?是不是只要有人贴上来,对他好一点,他就会心软?林春不知道。这辈子,除了母亲之外,没有一个人试过真真正正关心他、爱他、待他好。

而且,什么才叫好?陈秋又待他好吗?表面上,陈秋好似将他当佣人般用,叫他做菜、逼林春改学琴时间,有时陈秋又好似一个撒娇的孩子,缠上来,乞求他人的怜爱,渴望与另一个人的亲密。陈秋有时候待他又好似一个普通朋友般,林春在陈秋房里读书、看书时,陈秋或许坐在他身边陪他读书,或许在玩电脑,或者在客厅独个儿玩电视游戏,谁也不会干犯谁。

陈秋待他的这种方式,就是所谓的好吗?怎样才叫做待一个人好?金主每个月送情妇一大堆金银珠宝,孩子当街大叫大嚷求父母给他们买玩具,父母买了,就算是待他们好?林春愈想,头就愈晕,就像人贫血起来快要晕倒般。

那他要怎样待陈秋,才算是待他好呢。就算陈秋不是待他有多好,可林春此刻只想着要待陈秋好。虽然只认识了一年,却感觉到陈秋或许是他一生中唯一一个好朋友。他知道戴志伟是一个好人,但他和戴志伟不是同一种人。在他眼中,戴志伟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虽时有狡猾,但并非他和陈秋这种阴暗的人。林春总是活在他人的阴影之中,那些阴影就是他人对他的期望,母亲的、老师的、甚至是陈秋的……

陈秋却是活在自己的阴影之中,触不到光明。陈秋总是希望自己会成为某种人,然后得到某种东西,他有无穷的欲望,所以他从来不会想要为他人付出。只有那些出于个人意志、肯燃烧自己的生命之火去为他人照明的人,才算是真正的活着。

林春突然希望陈秋可以为了自己,真真正正地踏上土地,在这个世界满足地生存。到了那个时候,陈秋会否获得真正的幸福呢?幸福,他又想到幸福了。林春想,幸福又是什么?是不是有人待自己好,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幸福是一种你时刻想遗忘,但又时刻在追寻的东西。因为你愈想寻到幸福,就愈寻不到,既然求而不得,就想忘掉世上有幸福这种东西。可偏偏一个人陷在水深火热之中,却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像幸福。

林春不知道自己和陈秋的幸福是什么。

「陈秋,你不是常叫我『现实一点』吗?你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你不会奢想一些没可能得到的东西,比如是登上火星,你只会想得到一些你有可能得到的东西。一旦你想要拥有某样事物,哪怕只有1%的可能,那东西最后也会成为你的囊中物。」林春如是说着,原本紧抱陈秋的手却渐渐垂下来,陈秋忽然感到一种诡异的冷,可是额角仍淌着汗水。

「你应该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啊,陈秋。」林春反覆说着,彷彿想催眠自己:「现实一点吧,陈秋,现实一点。真可笑,什么时候也轮到我来叫你做人要现实一点,以前总是你叫我现实一点,不要沉迷虚幻的美。」陈秋不敢看林春的脸,他知道林春现在一定是笑得很轻、很淡,很招人怜爱。

「记得之前我们也吵过一次,亦是为了同一个问题,现在我忽然想到答案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分开。其实我们迟早都要分开,因为我们心底清楚,我们根本不是同性恋者。你交过几个女朋友,而我亦从来没想过与男人在一起。我们只是因为太寂寞,才凑在一起。你记得我们的起点吗?

「是上年的中秋节。就那一晚,令我们看清楚自己和对方有多寂寞,所以才生起一种同病相怜的吸引力,之后发生的那些事,也很自然……就发生了……但我们不可能永远都是十七、八岁。我们会变老,会上不同的大学,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我们只是对方生命里的一个过客。

「既然无论如何都要分开,何必要撕破面孔呢?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呵,我也会说这么老套的话。」林春说完,忽然眼眶一热,不知是天晚了、屋子开始暗下来还是什么的,前面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黑糊糊一片,他举起手、以手背半掩着双眼,眼里一阵酸涩,好想就这样倒下来睡一觉。

有一句话林春没说出来。他之所以选择和陈秋分开,是因为他想陈秋在他的回忆中,永永远远都是那狡黠灵秀的少年,上挑的桃花眼时而带着妖气,认真起来时又有着智慧的光芒,热情起来时彷彿要把你烧融。他不想若干年后,陈秋在他心中会变成一个丑恶的人。

「我明白了。」颈窝处传来陈秋闷雷一般的声音,对方的吐息依然使自己的心轻颤,林春想,时间是威力无穷的,也许分开之后,经过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他就会遗忘了陈秋的热度,再也想不起陈秋的唇有多柔软,他身体那种纤韧、他头发的轻软,这一切,都会像向东流的河水般,从此不再回来。

或者人为了前进,就要丢弃某些包袱,身子变轻了,那么走多长的路也不会再疲累。人的成长,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捨弃,所以这一次,林春和陈秋互相捨弃对方,也是一个无可奈何的必经过程。

陈秋在心内默默数了三声:一、二、三——每一下都好像将一块巨大的岩石扔入平静的湖里,激荡出一阵比一阵澎湃的水花,然而水花会有消失、平静的一天。他放手了,然后看到林春半掩着眼,背靠门板的样子。陈秋别开脸。

「你走吧。」他不带任何感情地说。他本想说:要我为你开门吗?但他说不出口,因为林春来过他家千百次,这里的锁,他也开过无数次。不要说是门锁,陈秋相信在这个家的任何一件物品、任何一面墙上,都必定会有林春的指纹。厕所中的牙刷、漱口杯,他房间里的床舖上、林春那清淡的气味,这都是他曾经在这里住过、活过的证据。但陈秋知道,这些物品终有被丢弃的一天,一旦扔掉了,他就会连林春曾住在这里的事,也日渐遗忘。

然后,他就会渐渐想不起林春在他身下轻吟的声音、他艳红而隐忍的脸,还有他既惹人怜惜、又让人想欺负他的颤抖。他和林春的关係,是建立在沙滩上。他们天真地各执一根树枝,在沙上画下了很多图案,便以为自己找到一个栖身之所。

可陈秋忽然想起很久之前,林春讲过的话。林春说过,游戏总有玩完的一天,就算去沙滩玩,夕阳时还时要离开、回家。现在,他和林春就是两个在沙滩玩了一整天的孩子,当夕阳披着那红得凄艳瑰丽的衣服,飘然而至时,他们就不得不扔下树枝,回家去了,然后在一夜里,海水就涌上沙滩,一下子冲走他俩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心血所画下的东西。

过后无痕。

「我走了。」门卡一声关上,林春后悔自己没有正眼跟陈秋笑着,说那一句「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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