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真相重构 — 第35章

他跑一趟就是为确认这个?

头顶一片红光笼罩,照得两人脸也通红。赵成阳忽然问她:“你今天的大衣什么颜色?”

“蓝色啊。”姜郁低头看了一眼,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当店铺里的堂灯关闭,周围就只剩下牌匾投射下来的红光。由于人眼辨别颜色是靠物体反射光线,蓝色物体反射蓝光,而当附近只有红色光源时,她的蓝色外套无法反射蓝光,只能显出黑色。

那个外卖员的证词并不准确。

外卖员说,“一个穿黑t恤的男的踹了地上那人一脚,那人就不动了,脸上全都是血”,而当晚只有冯少坤穿了黑色t恤,侦查人员由此认为冯少坤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但是如果那人穿的就不是黑t恤呢?

次日一早,张筱拿着一份辨认笔录来到姜郁办公室,敲了敲门,一脸兴奋:“外卖小哥的辨认程序确实有问题。”

依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时,真人辨认不应少于七人,照片辨认不应少于十张,且需要将犯罪嫌疑人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

张筱将辨认笔录所附照片一一展示给姜郁,说:“数量没问题,的确是十张,但衣服有点问题。”

“……衣服?”

所谓“类似特征”,主要是指陪衬人的性别、身高、体型、样貌特征,并没有要求所有陪衬人必须着统一服装,实践中也不可能有这样的现实条件。

张筱解释:“外卖员对打人者的主要记忆点就是那件黑色t恤。十张辨认照片里,只有包括冯少坤在内的三个人穿了黑色t恤,分别是1号,7号和10号。”

在这三张照片之间反复对比,姜郁也发现了端倪。

1号是冯少坤,7号明显年长,10号就没几根头发。

当时和冯少坤同行的几人年纪相当,身材体型差得不多,发型不同有长有短,但至少都有头发。若让外卖员从三人之中选出一个,换了是谁都会选择1号。

唯一指控冯少坤踢击万胜的证词真实性存疑,显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第21章 21. 「冯少坤聚众斗殴案」·秦颂

冯少坤的案子很快定下二审开庭时间。

省检指定的二审检察官名叫宋卿青,是位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女性,秦颂刚入行时的代教师父,两年前从市检调至省检二审监督处。

由于案件一审是由秦颂主办,姜郁担心宋卿青顾及师徒情面,有所偏袒,特意在庭前约她当面沟通了一次,想以此试试宋的态度。

会面当日,过了约定时间七八分钟,宋卿青才步履飞快地来到律师接待室,怀里抱了一叠卷宗,冲姜郁连连道歉:“不好意思啊,刚才有个会,耽误了一会儿!”

女人个子不高,身材微胖,长发在脑后挽了个低矮的发髻。可能因为方才走得着急,宋卿青额角浮了层薄汗,讲话时还喘着粗气:“那个……那个什么来着,哦,对对对,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交过了吗?”

“嗯,之前邮寄过了。”

“那你稍等,我找一下啊。”

宋卿青翻开卷宗,几张没装订好的单页文件落叶似地飘散下来。她眼疾手快探身一捞,捞了个正着,不好意思地看了眼姜郁,憨笑两声,又赶紧低头翻卷,手上动作噼里啪啦,嘴上念念有词:

“授权委托,授权委托……哦,这呢!海诚律师事务所……姜律师是吧?”

“对,我是姜郁。”

“海诚……”宋卿sg青若有所思,“是老崔那个所吧?崔海峰。”

“您认识我们崔主任?”姜郁有些意外。

“那可太认识了!我跟老崔是滨大校友,他比我大一届。”

姜郁想起老崔那一头的白发,不禁笑道:“那他看着可不止比您大一届。”

宋卿青也被逗笑,笑声爽朗开怀。姜郁从没见过如此亲切随性的女检察官,接地气得好像调解邻里纠纷的居委会大姐,原本紧绷的神经也跟着舒缓了些。

“宋大姐”将卷宗一摊,示意姜郁坐下,问道:“说说吧,这个案子,你这边什么意见?”

“我认为一审认定被告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承担直接责任证据不足,量刑也明显过重了。”

宋卿青眉心微蹙,“具体说说理由?”

……

会面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宋检察官事无巨细,针对姜郁的每条意见都询问了法律依据和对应证据,交流过程顺畅得超乎预想。

姜郁执业多年,接触过的检察官不计其数,到了像宋这样的年纪和职位,还能如此耐下心来倾听律师意见、态度谦和包容的检察官,她还是头一回见。

临分别前,姜郁委婉提到宋卿青与秦颂的师徒关系。

毕竟二审若在定罪量刑方面有所突破,一审主办检察官就有业绩考评上的压力。规则设计的初衷是促使办案检察官认真谨慎,为自己的工作负责。但反过来,这也促成了检察官之间的一种“默契”——若非万不得已,总要给彼此留个面子。

宋卿青明白姜郁用意,索性直接点破:“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在检察院系统干了这么多年,区检、市检里的徒弟、徒孙一抓一大把。要是真怕我有私心,领导就不会把我安排在监督处了。”

说到秦颂,虽然已经几年未见,宋卿青对他的印象还很深刻。秦颂自毕业考入滨江市检,就被分配到她手底下做助理。法学院每年毕业的男生不多,那时宋卿青的助理和书记员都是女孩,秦颂成了办公室里唯一的男生,报到之前还被科室里的几个姑娘热议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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