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我更多的像是一个幸福淘气的孩子,许晴则像一个溺爱成性的母亲。我从上高中开始就戒掉了吃早饭的习惯,是她改正了我。她每天早上都会给我带一瓶豆浆和八个小笼包。她知道我的烟瘾大,总是时不时地从她父亲的抽屉里给我偷来上好的烟。刚开始的时候经常给我买很多零食送来,後来我告诉她我不喜欢吃零食之後就给我送水果。有时候她还会露两手,炒几个小菜熬几碗热粥,惹得宿舍的同志们都对她刮目相看。她知道我喜欢看书,给我买过两三本青春小说,看来她不知道媚俗的东西不会讨我喜欢,媚雅或者捎雅的东西才是我的最爱。更多的夜晚里,我们亲密接触之後,她坐在花园的长凳上,看着池塘里的荷花月色,我便把头放在她的大腿上打盹,有时候也会流出口水。她总是说:流口水了!过几天我给你买猪尾巴!阉割了你这个小馋猫!
我和许晴是有感情的,像相亲的那些男男女女一样,先认识再培养出一小段感情,最後去登记结婚生子,而我和她不是去结婚,而是去生子。那时的我对女人的好奇归根到做爱上,但我却久久不敢尝试。
做爱即是伤害,伤害即是忏悔,忏悔即是不能自拔。
五月是一年中最好的日子,淡淡的温暖,徐徐的清风。在学校的篮球场,我们依偎在一起,风吹乱了她的头发,我用右手给她打理着,闻到她那浓重的香水味。她红色的脸上露出甜美的微笑,说:走,出去玩去!
我们大摇大摆地走出学校,手牵着手走向河边,在一块长满深绿色的空地停住了脚步。我们坐在河岸堤坝上,慢悠悠地摇摆着双腿,水面浮现我们亲密的影子,陪伴我们的只有穿过树梢的夕阳。看着两条鱼在杂乱的水草间穿梭游荡。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之欲。
我把许晴按倒在草坪上,忘情地吻着她的双唇,我正要解开她的腰带,她抓住我的手说:不要在这,去宾馆吧。
我掏了下着裤兜说:坏了,我忘记带钱了。
她笑了笑说:放心,我有,走吧!
一路上,我欲火丛生,却又用心掩饰,许晴用沉默压制自己的性奋。我勾着她的腰和她寻找着宾馆,路边的行人们满是或惊讶或羡慕的表情。惊讶的人大多是封建社会的余孽,永远跟不上时代进步的那些人。羡慕的有两种:一种是大叔模样,依旧对美女儿有着性欲,并不时会看些黄色录影的中年人;另一种则属於依然在青春期,对女人处於不懂或懵懂阶段,对我们这种行为感到无限向往的青少年。看来我们小时候也是被八零一代带坏的,他们用跟女人们亲昵的表现无限勾引着我们的性奔放。
我们来到一家中档的宾馆,她熟练地拿出身份证开房登记,交了二百块钱,其中一百是押金。我拿着带有号码牌的钥匙,来到了我们的房间2006。我用钥匙激动地打开门,一张纯白色的双人床引入眼帘,还有两台还算比较新的液晶显示器。反锁上门之後,我鼓足全身力气抱着把她放在床上,她伸出右手解着我的腰带,看着她娇艳的红唇,我却没有亲吻的想法,只是在专心急速得脱她的衣服。我们一丝不挂地互相抚摸着彼此的肌肤,此时的她已经流出了很多水,我也已经被胀得十分难受。正准备插入,却不知道从哪下手,几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
她看到我如此笨拙,冲我笑着说:你是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