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想看見你。 — CH2

我瞪着这几行字,看着觉得好沉重。

爱的比谁都多,我还有这个机会吗?有爱的机会绝不放手?是啊,我确实从来都不曾放过手,因为我从来就不曾伸手去争取过,没伸过手要怎麽放手?

一旦喜欢的男生有对象了,我便将自己的心意撕个粉碎,然後疏远那些把我的亲密当成友情的男孩,假使那男孩喜欢的人是我那些佳丽朋友们的其中之一,我甚至会帮忙那男孩追求她。

有时候,看着被我撮合成情侣的朋友我会有点心痛,但我从来就不让人看出来,那是何等的难堪。

别误会了,我不是那种自己得不到那至少让别人幸福的那种自虐症患者,要是可以,我也希望那些男孩温柔拥着的人是我,能安慰他的是我,写情书时,脑海里想的是我,甚至,就算是帮他煮泡面的也只能是我。

可惜不行啊,多麽的矛盾哪。

当你喜欢的男孩在你眼前向别的女生告白,你除了默不作声还能怎麽办?而且那个女生还是个人神共愤的大美人,拿什麽跟人家比?

是,我是曾看过即使发生上述事情还是勇敢告白的女生,但别人既然都有喜欢的人,怎麽还会答应?那是很愚昧的作法啊,一旦将自己的心意说出口,便等同将此事昭告天下,万一被拒绝了,每个人都会知道,别人会在你背後会说的多不堪入耳呢?「啊哈哈,那女的被打枪了耶。」想到就觉得丢脸。

乾脆算了吧,一次又一次的,彷佛没有限制次数,不停的失恋,这样也就算了,也许还能当作经验,但是,因为喜欢上的都是同学,还得要看着别人幸福快乐。

为什麽呢?别人都成了一对对佳侣,两人相知相惜走到了童话的最後一句,王子和公主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我却必须看着他们幸福呢?

要是幸福的人是我就好了,每天我都这样想,每天都这样祈祷,但是孤单寂寞的人依然是我,我还成为让别人幸福的那位大好人。

女生们都好爱我,因为我不会吸引他们男朋友的目光,所以当他们吵架的时候,可以很放心的让我去当和事佬,也因为我心细,总知道男生要什麽,所以大到要不要分手,小至情人节礼物送什麽都能问我。

男生们也爱我,因为我个性开朗,比起其他女生,我更好相处,就像是兄弟一样,可以和我打打闹闹玩在一起,而当他们猜不出女朋友为了什麽生气时,问我马上见分晓,我还会教他们该怎麽挽回女孩子,简直堪称万能。

我知道别人从来不会搞不清楚我是男是女,毕竟我微卷的长发总是绑成马尾,走路时会微微晃动,看起来很女性化,但无论男生还是女生,都把我当成男女的混合体,就像是男+女÷2会等於我一样,我想改变,我想达成一直以来的梦想,我不想让人觉得我是男女之间的桥梁,我想有个爱人,却一直无法实现。

大概是因为我脸上的表情总不没有达清楚我心内的感情吧,别人感觉不到我的感情,当我心里难过时,脸上却是轻轻浅浅的微笑,彷佛没事一样,曾经有男生称赞我,说我很稳重、很成熟,想必也是这个原因吧。

欸?你说什麽?噢,对,你没猜错,那男的是我的第一个暗恋对象,叫戴咏嘉,我记得他是个很风流的人,後来跟一个男生交往了,什麽嘛,你不要那麽惊讶,不过身为腐女啊,那是我朝思暮想最想看到的一幕,但偏偏男主角居然是自己的暗恋对象?真是害我忧郁了好久,对了,戴咏嘉交往的男生好像叫颜…,呃,忘记了,只记得是外校的男生。

总而言之,我想放弃了,就这样了吧,再怎麽努力,也不一定会有收获,我还是好好的做自己,就算身边没有那麽一个命中注定的人陪我,就算上学要准备墨镜,以免被那些情侣过度的恩爱闪瞎眼睛,我都不在意了,全都不在意了,反正,该来的就是会来嘛,就算没有也只能这样想了啊。

有人说,总是喊着不在意的人,其实往往都很在意,这个理论,说不定是正确的呢。

今天啊,是我第4次失恋,可以来做点奢侈的事,我决定去买一叠BL小说安慰一下自己,也可以说是一种庆祝吧。

或许一个人对我来说,是好的吧?

「失恋快乐,旅歌。」我悄声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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