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朱玉鸣,喜欢白兔。我最愉快的上学经验是上幼稚园,待在那儿,比一个人留在家里要有趣。去到幼稚园,老师叫我:「朱玉鸣,过来,让老师检查指甲。」我长得肉肉圆圆的,皮肤又白雪雪,老师都很疼我。在一般人的印象中,肥等於猪,猪是脏乱的,故胖子也是肮脏的、通身臭汗味。我嗅不到自己身上的汗味大不大,只能尽量保持乾净。
老师每次检查我的指甲,都很满意,在我手册上盖一个红色白兔印仔。日常见的白兔只有眼睛是红色,老师盖在我手册上的那一只只兔子,连身体四周滚上的边框都是红色的。长大一点才明白,那是因为老师用的是红墨水印台。
如果手指甲剪得不乾净,围了黑污垢,老师就会板着脸,在手册盖一只黑猪。我不知为什麽白兔是红色而猪必定是黑色,到现在也想不通。可是我庆幸白兔是红色,因我既喜欢红色又喜欢白兔,想来,我之所以偏爱白兔,也是因为牠有一双艳红如血的圆眼睛。
可是,有一次我母亲忘了替我剪指甲。那天早上我又摸过街上肮脏的墙。结果,老师给我盖了一只黑猪。我当场大哭,哭得不肯收声,愈哭愈用力,愈用劲就愈热,终於连头上的汗水也像下雨似的流到我脸。汗与泪都咸咸的,我只爱甜。那天老师没让我上课,因为他们不能止着我的嚎哭。最後,一个最疼我的老师拿来了指甲钳,替我剪指甲,又用一条湿毛巾替我抹手。她做完这一切,拿一方格白纸贴上黑猪印上头,胶水乾後,在那一方格白纸盖上一个红白兔印。
老师说:「朱玉鸣,做错了,不要紧,做对了,就行。你刚才指甲脏,老师才给你盖黑猪印,对不对?」
对。
「现在你看你双手,指甲整齐,双手又白又洁净。老师见你改正了,就替你盖回一个白兔印,好遮着黑猪,对不对?」
对。
现在想来,我感激老师的温柔,可是她的教学有误导性。在社会里,一个人做错了事,他人生的手册便永远盖着一只黑猪,无论之後做回几多所谓的正确的事,都恨错难返。红白兔最多能与黑猪并排,最多能变得比黑猪更大,可是,人死後,别人去阅读这本手册时,依然会看见大白兔旁边的小黑猪。无论缩得几小,那一小块黑色永远顽固地霸占一个位置。
我太喜欢白兔,曾央求我母亲让我收养一只兔子。我母亲居然赞成,她不知托那个亲戚,带来一只免费的小兔子,与我预期中全然不同:这兔子通身灰色,肚皮雪白,一双耳耷拉在脸旁,双眼黑溜溜的。我说:「这不是兔子!」
「这是兔子。」
「兔子眼睛是红色的,身体是白色的!这家伙那麽脏,像黑猪!」
动物都是有灵性的。那兔子好似听懂我的责难,圆滚滚的身子缩成一团,委屈地皱了皱鼻子,一双肥厚的耳遮着了牠半边脸。我心里不忍,不再争拗,我母亲趁机说:「那我问你。隔壁张太的儿子跟你完全不一样,又黑又瘦,他跟你一样都是人啊,对不对?」
对。
「你不能因这兔子长得跟手册里那只不同,就不承认他是兔子。兔子都会伤心的。人跟兔子都是动物,人都会生气,对不对?」
对。
从此我生命里有过唯一一只真实的兔子:有温度、有脾气、有个性,常常用一种可怜的眼神看人。我最忍不得委屈的神情,即使牠只是一只兔子,我也宁可代牠受尽一切的委屈,让牠一直向我撒娇、撒野。到兔子离开我的那天,我发觉自己不想再养另一只兔子——哪怕有人送我一只白毛红眼的兔子,我也不要。因为牠生命中只有我一个主人,我生命中合该只有过牠一只兔子。
兔子离开我的那晚,我又哭得不能收声。哭得声音沙哑不能言语,肚里空荡荡的还是吃不下东西。我醒来,双眼肿得睁不开,我母亲用毛巾替我敷眼,逼我吃东西,我不肯。我父亲买来一大袋大白兔糖,说:「看,是兔兔。这是兔兔变的糖,牠一定不想见你为了牠不吃东西。」
我拿上手一看,长形的糖果裹上一张白底蓝边的糖纸,中间有一只白兔,边框是黑色的,双眼也是黑色而不是红色,有两只肥厚的耳朵,样子看起来很蠢。那必定是我生命中唯一停留过的兔子。在兔子离开後,我食下人生第一粒大白兔糖。
现在想来,大白兔糖上那只白兔应该是滚蓝边框的,而且没有大耳朵。想来,我当时食的那粒白兔糖,必定是我父亲用黑色油性笔加工过的。我不太爱吃大白兔糖,奶味太重,甜得溃不成军。有时想起兔子,才会去杂货店买一包,一个人躲在朋友也找不到我的地方,默默吃下一包大白兔糖。第一次,吃第一粒我就哭出来;第二次,吃完第五粒才哭;第三次……
我很久没食过大白兔糖了。可是,现在一想起兔子,脑里浮现的总是那只肥胖的大灰兔。兔子之於我,不再是白毛红眼短耳的那种生物了。
尽管如此,我天生容易受红色吸引的特点,并没有随着我对兔子的爱好而改变。我与红色有种奇特的缘分,每当我痛苦,就下意识寻找红色,而我往往能找到。就好似我後来跟余真赐做爱时,因他总是用很少润滑剂就直接进入我体内,他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勾引出丝丝缕缕艳丽的红。我紧紧咬着下唇,直至尝到一阵美味的咸腥,才乏力松开牙关,用手指头揩一揩下唇的牙印,一捻,湿而黏,就着黄台灯,我看见一小坨红色附在食指头,指纹看起来很清晰,一条条线,一划划,像老师批改试卷时用红笔在错误的答案下间上一道道横线。
「朱玉鸣,everyday跟everyday是不同的,你要错几次才明白?」
「朱玉鸣,开鉴的『鉴』字上面的部分跟『监』不同!」
「朱玉鸣,这个三角形跟那个三角形是全等……」
我再揩一下。红线变成玉珠,我抖了抖手指,那滴玉珠有一半与我手指头连结,迟迟不肯掉落到枕头上。也许我身体的一部分不愿意离开身体。我想舔去这滴可怜的血珠,余真赐将我双手扳倒在枕头,把我翻过身来,面对面啃咬我的唇,他尝到我鲜血的味道,比任何时候还要狂热。
从此,余真赐枕头上多了一点绦红泪。
我替余真赐洗了那枕头袋,但洗完後,那滴红泪变成一颗黑痣,深深依附於布料上。一个月後,我用刚发下来的薪水买了一套新床单连枕头套,上他的单位,趁余真赐未回来时替他换了,并丢掉旧床单。他回来,发觉我这样做,就一拳打上我肚皮,揪着我衣领,紧紧勒着我的脖子。
「你凭什麽丢了我的东西!你凭什麽!你以为你是谁!」
「我是……」
「你只是我手下不知第几个後备而已。」
後备?我听了觉得好笑,也真的笑出声。
余真赐喜欢听容祖儿的歌,常常戴着耳机,屈在沙发,摇头晃脑跟着歌词唱,唱得不难听,我常常想应该有人要发掘他、捧他做个小歌手。有次他向我勾勾手指:「朱玉鸣,过来。」
我过去,弯低腰,他把耳机套到我头上,便听到一道低沉甜美的女歌声。我看了余真赐一眼,他随手在地下拾起一张报纸,自我臀後的裤袋掏出一支红色marker(我那时刚收工,是以还袋着marker),书写:
「这一曲送给你」
我听得不太用心,只是记着副歌一两句重重复复的词,之後才上网寻歌名:《16号爱人(注一)》。我问余真赐:「什麽意思?」余真赐捂着耳机,夸张地唱:「未知……尚未示意……」
我是个不聪明的好学生。读书时,工夫都用到抄写上,以为抄得多次,就能理解课文。我的公开试成绩证明这策略是错误的。可是,我天生固执,一如我决定在兔子死後就不再容许自己有第二只兔子。那晚我趁余真赐睡了,便起身坐在地下,拿了他的耳机跟手机,边听着那首歌,边用marker在报纸抄一次歌词,抄完後便不明白余真赐为何要送我这歌。
这首歌有某几句切中我的心意与我在余真赐心内的地位,但有更多句歌词与事实不相符。我便用红笔间下那些不符我俩处境的歌词,之後跟余真赐分析:
「先看第一句:『苦苦坚持/经已没意思』,我和你从来没坚持过什麽。『找这失势女子』,我从无得势,你我亦是男子。『男生中只得你/赠我戒指』,我们没给彼此送过戒指,男生中赠过我东西的,也不是你,你赠过我什麽?我不是要怪你什麽,只是实话实说。『原来就算最爱我』……这句用不着我说吧?『何以/我变了你的/16号爱人』,我相信我不是你的爱人,而你就算再识得多人,也不可能同时间有十几个床伴,应该说我们之间没有排列名次的需要,就好像跑马拉松,名次後到一个地步,主办单位就不会再数那个人得了第几名——
「我在你心内不应该有名次。还有,这句『当你变了这样随便/谁个又要吻』,在现实里,愈随便的人愈能获得更多人的吻。我们就是随便,才会在结识一星期後就跟对方接吻上床。但这首歌有几句说得对,比如『随便/碰上哪个他/都比我更有趣吸引』,其实你从来不觉得我有什麽地方好,只是觉得我够就手,最後是,」我本来没打算说到这个地步,可是,我忽然感到索然无味,余真赐这居所的一切都使我感到烦厌,我再也无法从那盏黄光台灯联想到什麽,连唯一染有我痕迹的枕头套都消失了。这里没有属於朱玉鸣的东西,这里亦没有属於余真赐的东西,我们只是恰巧被困在这里,消磨时间,挥霍生命。
「最後是,」我合上眼,站起身,说:「『不想再竞逐/你的吻』。」
我僵硬站在原地,余真赐把我扑上沙发,骑在我身上,双手左右开弓往我的圆脸搧巴掌。
「你睁开眼!有胆讲出口,就有勇气看着我!你看着我!看着我!你不在乎我,因为你身边有过很多人,是不是?即使我是第一个告诉你你有胎记的人,你也永远端出这副样子,不肯看我!你看我、你看我……」
我依言挣开眼,天花板处的白光灯在我头顶摇晃如倾泻的水银,我眯着眼,几个颜色各异的光晕在我眼前冒出来又爆破,破灭後更生再自毁。我用尽力推开余真赐,他错愕地倒在地板——他每次暴力地进入我身体,我都沉默地应允他,这是我第一次反击。
「我不出手,不代表我没能力。」我擦过发麻的嘴角,说话时有一种神经痛,不能自控地微弱地抽搐,我看见手背上多了一块火焰似的红色。我没有用性去报复余真赐,他说过他在大多数人面前是零号,但在我面前,他永远要做一号。我当时答应了他。我是个死心眼的人,应承人做一件事,就是用尽我生命力,都要为对方做到那件事,因为我受不得对方露出委屈的样子,尤其是像余真赐这种人——
这种有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睫毛又密又长、性情倔强的美少年。我没有一次不栽在这种人手里,如果说有一天我会为了这种人而死,那也不出奇。
那一次决裂是在我认识余真赐半年後的事。隔了半个月,余真赐用手机给我传了几张裸照——都是他趁我高潮後拍的。我无畏无惧,打电话跟他说:「如果你要全世界知道你曾跟我这样的一个人上过床,我不介意你把这些东西放上facebook。我当时忍你、表现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只是因为我愿意纵容你。」
「你真的能够说不理就不理;要抽身就抽身?」
我答不出,所以挂线。
再过半个月,余真赐趁星期六打电话给我,约我在附近一个商场里的便利店等,他说:「你出来一次,我以後就不再找你。」我答应了。
出到去,余真赐白金色的短发染成比较平实的深棕色,穿着一件净浅蓝色长袖衫,还是套着那条十年如一日的牛仔裤跟那双人字拖,他一见我来到,就袋起手机,拉着我的手行入商场,像我父亲以前牵着小时候的我那般。
他带我去家品电器部逛了个圈,停留在陈列焗炉的位置前,他问我哪个牌子好。我说:「第二便宜的那种。最便宜的没有好货,第二便宜的刚刚好。」他买了焗炉,要我帮他提,理由是我比他胖,要多提重物,消脂。
接着,我们去到家品部的另一边,买了不少制作甜品的基本用具:磅、饼模、两个大碗、打蛋器等。还有隔热手套。这些东西轻,由他拎。我们又去了书局,买了一本最简单的甜品食谱。以我所知,余真赐一个月的收入才八千多元,扣除二千元租金,今日就花了八百元,一出商场,我就骂了他几句:「你赚得不多,今日就洗脚不抹脚,还有一星期才出粮,你手上还有钱剩下来吗?」
他不答,弯起嘴角,那双的溜溜的黑眼睛看着我。我用右手提着焗炉,左手没有提任何东西,余真赐用食指勾着我的尾指,我没有避开他,因为我知道,我一避开,他脸上的笑容便会崩塌。
「朱玉鸣,我不久之後就能搬屋。我有朋友肯租一间房子给我。是个独立单位,不是劏房,大约二百尺,前边是客厅,後边可以放一张双人床。有厨房,有厕所。月租二千五百元,下个月就能搬,在这附近而已。」
「你哪来这麽多钱交租?」
「我找了个工作,这份是长工,在一间连锁咖啡店冲咖啡,很稳当的,不会结业。一个月有一万一千,我现在做实习,一个月也有九千元。经理赞我表现好,将我的实习期由三个月缩减到两个月。可惜那家店不容许员工染发,要染,最多只可染深棕色,所以我就去把头发染成这个样子。」
「九千元……你也要吃,要交水电费,入伙还要买些家俱,而你现在还未过实习期。」
「你怕我头两个月交不出租金吗?」
「……」
「多个人入来住,租金跟水电费由两个人摊分,就不难搞。」
我停下脚步,盯着那盛着焗炉的白色纸盒。我们停在街灯旁,那时已是黄昏,但街灯还未亮起。在这一条行人疏落的街上,余真赐一手提着两袋东西——制甜品用具跟甜品食谱——一手环着我半边身体,手掌贴在我背上,我们胸口贴着胸口,腿贴着贴,他唇贴在我耳边:「你记不记得我的梦想?」
我在想要怎样回答。
我和他之间没有原谅与否的问题。他先前待我不温柔是在我默许之下。决定离开的人,是我。要伤害余真赐很容易,似乎用不着动脑筋就能做到。而他为了哄我出来,却是动过脑筋、花过工夫的。此刻,我看不见余真赐那埋在我肩窝的脸,无从得知他脸上有否委屈。但他的话语破碎得像句走音的歌词,触动了我心内某种记忆。
「喂。」
那个「喂」字听起来像小孩子牙牙学语、学讲「Where」时发出的「Wher」,我想抱着他的身体,可惜手里提着不算轻的焗炉,做不到。如果我有当过自己是他的情人,我会报复性地诘问他:「我是你心里第几号爱人?你居然叫我回来?」
但我说不出口。他以後有没有更多爱人,我也不在乎。对於感情以外的事,我看得很轻——我所指的感情是一种私密的、只有我一人知晓的感情,无关乎伴侣的忠诚,我总觉得要求另一个人在肉体心灵上忠於自己,是愚蠢的,无论我怎样管束他的生活,他要走,就走,由不得我批准,倒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求太多东西——我的底线是不容许任何人得知我对他或它的真正感情,而非不忠。我知道,只要我现在答应余真赐,我便能救助一个人的生命:他会继续做这份稳定的工作,不再去网吧那些龙蛇混杂的地方,或许不会再与高危的性伴侣来往,他不再住进劏房,他能有一个更大的空间——至少能透过一扇窗窥见外头的世界;他会练习做甜品,他会找机会去麪包店做学徒,或者,一年能休个三天大假,上深圳玩几天,或去番禺看动物。我知道,若我不答应余真赐,以上这一切就会像可乐表面的气泡,破灭。
想深一层,我对他没有任何责任。他变好或变坏,跟我无关。但我一想到这一个可能很脆弱、但天真的、有心意的、有计划过的未来会被我用一句残忍而真实的话摧毁後,我便发现自己没有做刽子手的潜质。
「余真赐。」我叫了他的名字,单手握着他一边肩膊,跟他拉开一点距离,对他说:「我帮你把焗炉拎上你住的地方就走,今晚我会来找你。」
那晚,我拿了纸笔上去他住的地方。我要他用纸笔默写一首歌的歌词——像那天他送我那首《16号爱人》那般,但不同处在於我没要他戴耳机,是我自己清唱一首我想送他的歌,要他默写下来。
「『欢笑声/欢呼声』……」我一顿,见余真赐抄到「呼」字,才唱下一句,我自己有过经验,当初抄《16号爱人》时,我必须反覆听上许多次才能凭空抄出一份无误的歌词,所以我才选择亲自唱出来,迁就他的写字速度。
「……『我真佩服我/还能幽默』……」
余真赐眼圈红了,像我本来认知的白兔。
「『掉眼泪时/用笑掩过』……『怕人看破/顾虑好多』……」
余真赐紧一紧手里的笔,现出一种我太熟悉的表情:是他拍那张学生照时的表情。
「『不谈寂寞/我们就都快活』……」
余真赐右眼掉下豆大的一滴眼泪,他收起那种咬着嘴唇不放的硬脾气,脸上现出一种我未见过的安宁表情,任那滴泪滑下脸颊,至下巴处时,形成一小点滴也滴不下来的水滴,也没擦去它。我见到他写的字体,端正秀丽,他能不能读书、他为何不读书,我不知,只是他的字体美得像书法。
「『我不唱声嘶力竭的情歌』,」我唱得愈来愈低,余真赐平静地写,愈写愈快。
「『不表示没有心碎的……时刻……』」
「『就无人晓得/我内心挫折』……『活像个……』」
余真赐瞪大眼睛看着我,我知道我必须别开脸,因为我无法忍受他另一滴眼泪自他另一只眼流下来,与刚才那一小滴凝在他下巴处的眼泪聚合。
「『孤独患者』、『自我拉扯』……(注二)」我看着他写完「扯」字,一颗圆润的水滴落在「独」字,一遇未乾的墨水即化开成一小坨黑色,蓦地使我想起手册里有过的一只黑猪。
我不再唱下去,走到余真赐面前,俯下身,他就直起身子抱着我的上半身。我们交换了一个咸而苦涩的吻。
「入伙时买个家居电话,好不好。」我这不是问题,而是一句陈述。若我的承诺能成就余真赐一个机会去寻回他的人生,那我不觉得这是一种委屈。
注一:容祖儿的广东歌,《16号爱人》。
注二:陈奕迅的国语歌,《孤独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