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在最後一個故事】-《 四人行,必有我師焉 》 — 第四十章 (終)

(第四十章)

那是我们在一起半年之後的日子了。

「抱歉,要我帮你们关闭它吗?」女仆服务生声音恳切得相当悦耳。

「好,那就麻烦你了。」

我本来想回答不需要,但家伶却抢我一步开口要求关闭,让我突然觉得这小鸟也真无辜。第二次觉得。

『这是吃到饱啊,你们吃不下了?』我问,手上还拿着炸鸡。

「不行了,我已经饱了。」

这是第二次来到爱丽丝派对,事隔一年之後的爱丽丝派对。

吃到饱的披萨好像对永昌来说是个挑战,就算他穿得很体面,却还是掩藏不住他那已经圆滚滚的肚皮。倒是家伶依然非常能吃,就和去年一样。

「橘子也太会吃了吧,我都已经不行了……」嘉伟用起有些钦佩的眼神看着家伶。

「还好吧?没有啊。」家伶将最後一口披萨放进嘴里之後,又喝了一口不知道叫什麽的冰醋。

「这看起来不叫还好啊……」永昌扶着额,一副很困惑的模样。

大概你会纳闷,我们『四人行』为什麽会突然跑来爱丽丝派对?那我想,或许就要从半年前开始说起了──

天马牧场之後,我和家伶的关系拉近了,就好像在一中的小七门口四目交对时,我们彼此之间理解了什麽似的,隔阂也渐渐地消失不见。只不过,有一部分必须要感谢永昌,因为去找家伶时,他总是默默在旁边陪着我一起去,去帮我壮胆。

与哲皓有关系的我们全都遭到公司裁员之後,家伶到了一间五金杂货店担任柜台服务员,只不过她总得上班上到晚上十一点,而我和永昌只需要上到下午五点半,於是能够去找家伶探班的机会其实不算少。

会开始找她,主要是因为家伶在LINE中曾经说过她想吃章鱼烧。我们的隔阂,从章鱼烧开始瓦解,而我们之间的那一个空位,也渐渐的消融了。

「我并没有答应志豪的告白。」那一次是在天马牧场之後的一中街时,我们的对话。

『……他对你不好吗?』

「不,他对我很好,但……」

我沉默,因为我相信她接下来会继续说着。

「你知道,当一个人的心里,住了另一个人之後,任何人就都再也无法动摇自己了吗?」家伶看着我,没有把话说明白,「也许,我的心里早就住了一个人。」

『……』

是我……吗?

我想问,但怯於愧疚。

因为失去侑真而回过头来和家伶联络的结果,纵使并不是有意的,却让我的心感到罪恶。这种看似自私自利的手段始终让我无法原谅自己,即使家伶是正视着我说出这些话的。

「子龙?」

『什麽?』

「我想买耳环。」

我们驻足在一中街的一间耳饰摊贩前,待在家伶身边时,我没有给予任何意见,就只是默默地看着她仔细挑选,看着她一个一个拿起来,接着又一个一个的放了回去,好像那些都不是她想要的,但却久於流连店里。

夜晚的一中街,即使是冬末,却也令人想起了那几个月的夏夜,汗水沾湿衬衫时的黏稠感,还有卷起白衬衫的衣袖时,我正在满是热腾腾汤面的山西刀削面店中。也许回忆太多,也太深刻,才会让人难以忘却,那就好像是刺青的针在皮肉上刺下,过度凹陷的肉被挤出了血液来,一个个画面就随着流淌的血液,深刻地留印在上面。

後来家伶一个也没买地离开了店面,随着她一同离开的我,看起来大概就像是个不称职的男朋友,只不过在身份上,我并不是。还不是。

『我要去买章鱼烧,你要陪我去吗?』

骑着机车停红灯时,我对永昌这麽问。

「现在?」永昌询问时的反应看起来有点夸张。

『嗯,有人说想吃。』

「喔,崎鼬喔?」

我用点头取代了口头回答,虽然在嘴巴上我是对他否认我正在追家伶,但我想他除非眼瞎了或是脑残了,才会猜不出我骑车跑去隔壁市区送章鱼烧的用意在哪。

说到崎鼬这个名字,那是家伶曾经在网路世界里的ID,因为永昌还和她不熟的缘故,所以只知道她在网路上的名字,而不知道家伶的真实姓名。至於之後永昌和嘉伟会改口称她橘子,那是因为家伶自己以Orange这个名称,取代了网路上原本崎鼬的名字。

「等一下吃完要干嘛?」

永昌一问,便引起了我和家伶的注意力。一年前的那个四人行,发生过了几乎一样的进展,我们两人面面相觑,然後对着彼此微笑了起来。

我开口,笑着。

『喂。』

「干──」永昌一边打着早晨的哈欠,一边很白目地特别把这个词汇分开来讲,「嘛?」

那天我只有做半天班,於是早上七点准时上班时,心情上有一半是因此感到愉快的,而另一半,则是我接下来要对永昌说的事情──

『好玩吗?』我吐嘈他,反正他欠人家吐嘈。

「还不错啊!」

所以我才说,这个家伙根本欠人吐嘈。

『真的是,白痴死了。』我顺便白了他一眼。

「好啦,你要说什麽?」

『我们,在一起了。』

「喔,我不意外啊──」

『干,超白烂的反应……』我边说边对他用力比了个中指。

「话说,是谁先告白的啊?」

还记得,在一起的那天我只有上半天班,所以下午就是我回到家睡午觉的美妙时光。而我知道那时候的家伶还在上班,於是我也没有顾忌地就呼呼大睡了起来。

还没想出要怎麽和家伶告白的我,事实上在那段时间里苦恼了好一阵子,除了要怎麽克服自己的罪恶感以外,还要想个有意义,而且特别的告白方式,毕竟都暗恋这麽久了,如果只是草草带过,恐怕会留下遗憾吧。

但人算不如天算的是,在我晚餐时间起床时,手机留着的LINE画面,就是家伶传来的一个鬼脸。

【晚上吃了没?】

〈吃了,你呢?〉她回传时,还顺便丢给了我一个馒头人肚子圆滚滚的贴图。

【还没,我要去吃了!】

〈等一下!……〉

通常我是见字离那类型的人。所谓见字离就是:只要是想说的话发出去了,就会直接离开而不再回过头去看讯息了。只不过这次家伶阻止我离开得很早,所以我没有达成本日见字离这项成就。……好吧,是我游戏玩太多了。

【?】我还丢了个熊大歪着头冒问号的贴图出去。

〈嗯……〉还记得,这串嗯之後,还有个颜文字,只不过我不太记得是哪种颜文字,估计是无奈那类的吧。

〈我好像喜欢你。……〉

因为我的疑心病比较重,而且那阵子又一直被整而让我的警戒度变得很高,所以对家伶传来的这个讯息,除了没有立马回覆以外,我更是抱持着怀疑的态度。当时我仔细看了一下日期,发现愚人节早就跟着放出去的屁一起过了,而且今天更不是狮子座和射手座应该的生日月份……

那如果这不是玩笑话,而是真心话的话──

〈砰!吓到了吗?〉

【吓得快尿裤子了。】

其实我心里的那头小鹿,在看见那串讯息时,就已经乱撞到头破血流了。

〈哈哈!〉

【所以,你是认真的吗?】

〈嗯。〉

这个〈嗯〉,害我心里头的那只小鹿撞晕过去了。

「哇靠……你也太猛了!」

永昌一面整理自己上班范围内的东西,一面自顾自地惊叹。

『……我还以为那是她在整我。』

「可惜不是,哈哈哈哈!」

我伸了个懒腰,很想把这则好消息告诉睿哲、哲皓,还有盈君,只是不知道是否还有那个机会──

「你想好了没啊?」

『啊?』

永昌的催促,把我的灵魂从回忆中拉回到了爱丽丝派对里。

「我明天还要上班,不要去太远的地方。」优柔寡断的嘉伟,在不嘴炮的时候确实很像个娘炮。

「干,我也要上班啊!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要上班!」

「不行啦,我要很早就起来了。」

「罗哩叭唆死了──死胖子!」

我和家伶面面相觑,接着各自微笑了起来,从前的那个四人行,似乎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这让我们对於以前的种种欢乐画面一一浮现了出来。或许到了最後,这些就会是我们最珍贵的宝藏。

『要不要──』我开口,笑着,『我们去打撞球吧?』

这时,我们牵着彼此的手,使我们之间保持着最合适的距离,我感受到家伶的温暖,她柔软的手指传递给我一种温柔情绪,不晓得家伶有没有感受到我现在的幸福,我想是有的吧!

爱情的价值不在於计较谁开口告白或是谁付出比较多,也不在於告白时的场合浪不浪漫够不够罗曼蒂克,因为要是你能够真正认识它,就能够发现它的存在并不是花非花、雾非雾,而它带不来昏天暗地的模棱,全都只要你够认识它。

彼此只是牵着彼此的手,就算没有发生任何激动人心的事,也会令人感到幸福,因为彼此之间简单的四目交对、简单的手牵着手,以及简单的互相陪伴,都将我们之间那道最适合的距离,那个本来留存着一个人的位置,拉近成了零公分。

而现在,『四人行,必有我师焉』仍然存在着,它不会消失,只要它的精神支柱仍然留存着,它就永远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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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我们的精神支柱吧!」盈君眨来了一眼,「少了你,就什麽都完全不对了。」

「我们不需要骁勇善战的好哥们,只需要一个懂得成为我们支柱的好兄弟即可,而那个人就是你──」李睿哲,「勇敢一点,一切就会好转──我现在是这麽相信的,你会和我一起相信的对吧,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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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最後一个故事】

《四人行,必有我师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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