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在最後一個故事】-《 四人行,必有我師焉 》 — 第三七章

(第三七章)

〈身体好点了吗?〉

参加完侑真的告别式之後,我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身上借来的黑色西装,这天没有戏剧般的下着毛毛细雨,没有西洋那种庄严的入土仪式,也看不见多到像是万花盛放一样的黑色洋伞。今天是个风和日丽的晴朗好天气,大家穿着简单暗色套装,因为没有下雨所以也看不到任何一把伞。总之,就是一场很台湾味的告别式。

参加的亲友不算多,可以说是相当少,看起来侑真的亲朋好友真的很少,他们也好像嫌这太麻烦了,而一副想要尽早草草结束的样子。然後你知道吗?我很恼火,一个如此年轻的亲戚就这麽因病逝世了,你们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你们还算是人吗?

「这种人死了也不足惜。」

「干嘛这样讲?人家说死者为大啊……」

「她连自己母亲的告别式都没有来参加,这种女人走了也不足惜!」

「好了啦,别再说了,小心被人家……」

我握紧拳头,深知凭藉着一己之力动摇不了这个现况之下,在所有流程都结束了之後便立即离开火化厂,点起这半年来学会抽的菸,然後小心翼翼地将西装外套脱下,扔上机车的座椅,以免沾到太多我的菸味。

我好像还没有解释那通讯息究竟是什麽,对吧?

那是在告别式之後没有多久的事情,我还叼着菸地从口袋里拿出手机,那是自从新时代的相遇以来,家伶第一次传讯息给我。

【我很好,怎麽这麽问?】

输入完毕之後,便放在西装外套上头,自顾自地抽着菸。其实菸很臭,会在这个时候选择抽它的原因,只在於我认为一个人在有任何烦恼时,只要点根菸,它们就会随着屡屡白烟散去,如梦一般地烟消云散。但现实里有这麽美吗?我可以告诉你:放屁!

就像心情不好要喝酒,越喝却会越愁一样,对事情一点帮助也没有。那为什麽还要这麽做?我想理由就是很单纯想要找一个短暂的心之归宿而已,尽管这对事情一点帮助都没有。

〈因为那天在新时代家乐福,你看起来很不舒服。〉

原来她是认得我的,我没有被家伶给忘记,这麽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在短时间里接受了这麽多打击之下,就算是家伶也难以让我立刻转换心情。

【我还以为,你完全把我忘了。】

坐在机车的後座上,一面叼着菸,一面看着手机的来讯显示。

〈还敢说,我才以为你根本就不想理我了。〉

【那倒是不至於。】

〈亏我还为了不舒服的你,和育嘉说要提早走的。〉

【跟这有什麽关系?】

〈因为,如果说我们还要继续逛,你肯定不会因为身体不舒服而提早离场吧?〉

咬起香菸,这才意识到原来家伶是因为察觉到我的身体不适,所以才会提出要先离开的要求?结果那时候根本就不是什麽刚刚好,而是我从头到尾都被她给看穿了。

『哼哼……』我冷笑了几声,登时觉得自己真的很蠢。

〈我们下个礼拜要去天马牧场还有后里骑脚踏车,你想要一起来吗?〉

这又是代表什麽?我们?所以我会见到志豪吗?去那边看着他们手牵着手恩爱的模样吗?……就好像在打落水狗一样,就算很可怜,同时却也很可悲,几乎觉得自己的眼神,就像期望得到疼爱的小狗一样楚楚可怜,我耻笑着这种令人感到愤恨的自己。

而你知道吗?我人就在后里,刚参加完一场很特别的人──她的告别式。

收起手机後,便一手弹走烟蒂,接着穿起西装外套、戴上全罩式安全帽并发动机车引擎出发回家。其实打档车和以前的小125有别之处,在於前者给了我一种追逐风的感受,而後者却只像是代步用的小机车一样,就算CC数差不多,骑乘起来的感受却截然不同。用台湾味一点的形容法来形容,就是:懒叫比鸡腿。

『谢了,这真帮了大忙。』

回家以前,我顺道去了一趟老板的修车厂,因为西装外套是和一个在这边的老朋友借的,这种昂贵的东西用完了就应该尽早交还回去才对。

「三八啦!如果这点忙都帮不上,那兄弟也不用做了!」

理有三分头的这个瘦皮猴从以前就被我叫做干谯龙,他是从前跟着老板一起闯荡的好兄弟之一,同时和我算是拜把的,虽然他年纪比我大,却总是我在指使他,这点确实让人感到嗤之以鼻。

「进行得顺利吗?」

他这个人的优点就是──菸不碰、酒小酌;毒不沾、拒槟榔。所以这家伙和我相当投缘,但由於他太会谯脏话了,所以才被我用干谯龙取代原本的绰号。

『总算是顺利结束了,只不过亲友不是很领情,大概是交情不深的缘故。』

事实是什麽,从那几个参加者的对话中其实能略知一二,妈过世时,侑真她人多半是在医院里进行手术的吧。

「顺利就好了,时代不同了,现在没有人像我们以前那样讲义气,喊打就打、说砍就砍,有人要支援,做兄弟的绝对没有第二句话。」

「大家利字当头,现在没有所谓的好兄弟了,就连老艾都不管道上的事情,现在喊他的名号,妈的谁认识啊?搞得我们很没种一样。」

『安稳过日子比较重要。』

「这就是重点了,安稳过日子。那麽你咧?」

『我怎样?』我疑惑,同时拒绝了他递给我的台湾啤酒。

「喔对了,我忘了你骑车来,歹势!」

我点点头表示接受之後,拿起菸盒想试着点一根起来。

「你什麽时候学会抽烟的啊,我怎麽都不知道?」

『半年前左右吧,我记得你不介意二手菸不是?』

「是啦是啦,只是以前那个墨守成规的子龙居然会有这些改变,唉──时代背景不同喽!──」

『……』

啪擦──我用打火机点起了菸来。

「确实安稳过日子比较重要,以前老大说一,小弟哪敢说二?更别说要篡位啦!每个都是缩卵,各个都比老鼠还要胆小!但是现在咧?随随便便都弄得到改造手枪,砰砰!一个老大就要吃阎王饭了。」

『变迁太快了。』

是啊,变迁太快,导致某些人还没能适应过来,就先被打了两枪。

『你说,我怎麽样?』

「啊对啦,差点忘了──上次老艾才说过,你们那个小团体处得不是很好,现在怎样啦?」

『……』

大概是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了,所以我花上好几个小时的时间,把过程都详述给了干谯龙听。他这个人不太会说,但是很会听,而且来者不拒,这也是他人脉和睿哲有得比的其中一个原因。

他听得点头如捣蒜,入迷的他眼神自始至终仍停留在我身上,就连喝掉了三罐铝罐台啤之後,又兀自拿出了茶叶起来泡。

「子龙啊,你才几岁而已?」

『二十多岁,我也没去算了。』

「你知道吗?你这个人不是倒楣。」

『那不然是什麽?』

「是非常倒楣,你知道吗?是非常,非瑞力!」

『老干,那句不念非瑞力,应该念Very。』

「哭爸啊!恁杯就是没念书啦,干!」

然後我们面面相觑了几秒後,各自放声大笑了起来,我们彼此间笑得不可开交,甚至挤出了泪水来,其实我并不太清楚这眼泪究竟是因为倾诉之後的激动,还是因为自己仍然陷在一个名为悲伤的漩涡之中所致,但我就是止不住泪水,而干谯龙很阿莎莉地给了一个拥抱,这一抱,让人想起了飞往美国的睿哲,而让眼泪流得更大力了。

干谯龙不断地重复:「唛哭啦,你的靠山好兄弟还很多,免惊、免惊……」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流氓也能很通情达理,彷佛一位妓女和你正在谈真感情,你除了难以置信以外,还会觉得自己其实并不孤单。

「是男人,气魄就要大一点!」他重拍了我一下背之後,便松开了拥抱。

「听我的就对了,放胆去追!男人要有男人的气度,没人会在做爱时插一半喊卡的啦!把妹也一样啊!」

『这是哪招……』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在无意间学起了家伶的口头禅……

「放手催下去就对啦!要是失败了,回过头来,还有这群兄弟给你靠!」

『曹恁呆勒,还没开始就先咒我失败……』

「唛哭!去就对了,你要是没去LP就跺下来给黑头进补!」

黑头是他们养得一条大黑狗,其实我还挺怕牠的,因为听他们说,那是一条相当凶狠的敖犬。还记得老板说过,养狗要让牠以後很凶,就要从小喂牠吃生牛肉,长大了脾气就会很大,是看到敌人就会想咬死他的那种凶。

由於我对畜牲们敬谢不敏,於是这个说法并没有经过我的亲手实验,所以你们还是当作无稽之谈,听听就好了。

『放胆去追……吗?』

在深夜中,我独自坐在被停放在修车厂内的机车上头,手机上映出的画面,则是家伶的LINE对话视窗,它仍然停滞在「我们下个礼拜要去天马牧场还有后里骑脚踏车,你想要一起来吗?」这个问句。我不懂,到底是为什麽他们可以这麽笃定我还有机会?明明她很有可能正和志豪在稳定交往中的……

睿哲也是、干谯龙也罢,要是赋予的希望太大,导致最终得到的失望也将倍增,那我还能承受得了吗?……这个问题并没有随着机智问答里的叮咚声自脑海里响出,反而像是在面对镜子提出问题一样,我正在扪心自问着。

已经没有更多的东西能够失去了,就算到最後仍然没有结果,一无所有的我也不会因而失去什麽。最终我只能找出这个理由来塘塞自己,任性地让它成为我答应家伶和他们一起去天马牧场的理由。

待续……

【好啊,15号以前要给我时间,因为我要向公司排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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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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