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笨蛋笨蛋我愛你 — 壹之一、

一滴滴的汗珠从脸颊滑落,眯起眼眸想避开阳光的折射,不太舒爽地叹口气,热得想要掉头就走,却记得与秦方的约定,无奈地待在原地,右手加速地挥舞扇子,热风拂在四周,更使心情毛躁。

「真没想到我们中文系第一场比赛就跟王牌战队给对上,根本是要人领便当的,你说是不是?」一旁的同班好友孙晓晴也对这天气没有任何抵抗力,汗如雨下,除了那些篮球员的脑残粉,没有一个不是热到快崩溃的地步。

「昨天秦方还说一定要大胜我们系五十分,有能力的人都欺人太甚,实在可恶。」最可恶的是逼我要来看这无聊透顶的球赛,不就是一颗球你丢来、我抢去,再几个帅气的转身、绕位,最後上篮投进。

实在不知道这有什麽需要欣赏的地方,尤其是在三十五度的高温下,我都快成为烤鸡,场上的大将依旧是充满活力地比赛着。唉……光看着

这比分,才打一节就落後成这样,我想後面就只是对方进球的提款机,看他们要几球给几球,各种无语的悲催。

「我说你那口子也的确厉害,长得不算帅却特别斯文,身材修长下,意外地适合打球,你看四周有多少是冲着秦方来的,根本就是校园巨星啊!」晓晴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三八,老爱探测我跟秦方的感情问题。

无奈地翻着白眼,再度出言辩解:「什麽那口子,秦方不是我的口子,我们是存友谊,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而已。」

「少听你胡扯,哪个青梅竹马到最後没吃上窝边草?现在不是,将来一定是,况且秦方对你这麽好,事事帮你打点,连卫生棉都愿意帮你买,我不相信你们没有一腿!」

「什麽一腿两腿,我们若有爱情冲动早就在一起了,才不会拖到这时候,拜托别乱脑补。」

「才不只我脑补,很多人都这麽认为啊!秦方自己也是不说明白,支支吾吾地回答一些模拟两可的答案,不觉得很暧昧吗?」

「爱你个头!不跟你罗嗦。太阳太大,我不看球赛了,要去旁边休息。」再看下去肯定中暑,身体向来娇弱的我,禁不起这折腾。从小到大,我就很常生病、发烧,彷佛是一个药罐子,偏偏又是一个孤儿,在金钱有限的情况下,总是无法得到良好的照顾。

好在在我十六岁心脏发生问题时,有一个人决定资助手术费,以及出院後的全部日常开销,包含国、高中和大学的学费,成为我不折不扣的长腿叔叔。可能是对方童话故事看太多,每次都回避与我的会面,连我寄给他的信都没有回复过一次,大多是寄回一张小卡,证明他有拿到。

久而久之,我对他的庐山真面目越来越感兴趣,但不管怎麽对院长哀求,也只知道对方姓柳,人住在S县,也就是我现在所在的都市。

「快去快去,不要等会又头晕,这样就麻烦了。」晓晴见我脸色苍白,担忧地催促。我点点头,拿起包包里的纸巾,擦擦渲流的汗珠。

脚步走得很慢,依稀还能听到後头的欢呼声,我无奈地呼气,靠在阴凉的大树下,想要休息,却无意间发现一只受伤的小狗,顿时心脏漏了一拍,眼睛瞪大地看着前方。天啊,感觉好严重,是被人虐待才会这样的吧?

「到底是哪个浑球,竟然做出这种事!」小狗奄奄一息地抬头,像是在对我呼救,而我也不顾牠的肮脏与血腥,立即弯腰去扑救,赶紧捧着小狗出校门,急得我都快哭出来。

同样的事情,我似乎在六年前也遇过,在孤儿院的榕树下解救一只被院内孩子凌虐的麻雀,才十五岁的我当下是六神无主地把牠给送到附近的兽医院,好在处理的医生技巧高超,不到几天麻雀就能重新飞翔。印象中的医生有头雪白发丝,眼睛很深邃,五官十分细致好看,是附近有名的大帅哥,至於名字倒是没有留心过……後来也就搬走,也不知道搬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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