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七七四十九日之前 — 番外:十年長夜未央(4)

他一副杀红了眼的样子,不顾怜惜地狠操着我,把我翻来覆去许多次,做得我後穴也麻木了、双腿打颤地跪在床上,连攥紧床单的力气都没有,我却还是没有如他要求般道歉。我为什麽要道歉?我根本没有错。对於未央的事,我的判断向来不会出错:不管是以前、现在或将来,可以肯定的是未央不会爱我。他只是一时接受不到我的死,才会钻牛角尖,现下钻深了、铸成大错,又不知道怎样补救,他才会幻想自己爱上我——以爱之名,所有问题都能得到解决,他爱我,为我付出他的精气、他的血跟金钱,这一切就值得。

事实是,他只是想要补偿我这个朋友而已,我之於他只不过是最好的朋友,或者算得上是他半个家人,从来不可能是情人。

他根本就没必要为我做这种事。如今他这样做,之於我是一个太大的人情、一个负担,变成我永远亏欠於他,不知花多少世才还得清。我不贪求生存,自杀後也从不感到後悔,唯一後悔的事,就是我用错方法:我不应该在小黑面前多讲我俩的事,由是不会引起未央的同情心与愧疚。我当初应该保持冷淡,一句话也不多说,等他对我视而不见,慢慢淡忘,那就好了。

可是这麽聪明的未央竟然看不透。过了头两年,我总算明白未央是疯了,他的外表看来很正常,即使他将一半工作转移到家里,一个月只有一半时间要到公司上班,也足以成为我父亲依赖的左右手。他看来就是个衣冠楚楚的钻石王老五,对於一切贴上来的女人一笑置之,谁也不接受。

但是未央确实是疯了。两年过後,他还要每晚揽着我,情事也不曾间断,每次做爱就在我耳边用煽情的、醇厚的声音低诉爱语,有时他会逼得我进退维谷,失陷於狂浪的情慾,只能放低身段,完全依靠着他、求他让我舒服。他灼热的巨物埋於我体内,长长舒一口气,摸着我微热、汗湿的身体,说:「你该得意了吧?我现在爱你爱得不得了……我可以将我的一切都给你,只要你快乐地过得好好的、你珍惜自己……那就好了。」

我开始不讲出我所认为的真相,任由未央跟我说爱我、逼我投入情事或修练。对於一个疯子,不管旁人讲多少话去警醒他,他也是不会信的。

「我爱你」这种话,未央也不嫌烦,对我说足十年,而我不止不觉得甜蜜或满足,倒是暗自忧心了十年。

就是在上个月,爷爷为我检查状况,说我的阳气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等同一个阴气较重的成年男人,能试着活在太阳底下,到外界吸收更多阳气。未央大喜,终於带我搬离这个待了十年的囚房,搬到很远的一个小区。他本来是属意买一间独立屋,可是我知道那处地段只有几座独立屋,附近没有商场、公园或任何设施,讲白一点就是山头野岭,出出入入都要驾车,而我没有车牌,若未央出外,我也变相困在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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