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情四重奏 — 第五章 王見王 死棋? 【情敵相見,分外眼紅!那如果前女友和新娘宅路相逢,又會是怎樣的一分光景?】

投影片播放秀终於结束,没有想好如何面对的翔的我,以一种逃难的心态躲到了女厕。

想起我离开他那可怜兮兮的模样,我心里不禁暗忖:就算你神通广大,这下也拿我没辙了吧!

半靠在洗手台前,我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活了二十几年还不曾想过,有天厕所竟会成为我生命中的一方净土。

拿着化妆包,微眯起眼,我放空地享受着偷来的悠闲,谁晓得一场普通的婚礼,居然可以让人疲累值高达破表。幸好,我只有一个前男友,麻烦也就这麽一次了。

外头的音乐断断续续地传入,我不并亲临会场也可以想见那热闹的景象,不知为何我脑中忽然跳进几年前盛极一时的还珠格格中永琪和知画大婚时的歌曲:

我和你两个伴着灯儿坐我低头无语你眉头深锁

好花好月好良宵它不属於你也不属於我

心事几万重只有情默默想对灯儿说灯儿不解我

好花好月好良宵如此虚度过泪珠悄悄落

错错错一路走来是谁错这这这这份愁肠如何说

好花好月好良宵你也是奈何我也奈何

奈何奈何奈何奈何......

当时我边看边哭,整个眼睛肿得像笑核桃一样,你笑我太过入戏,说「演戏的是傻子,看戏的是呆子。」

不知此时此刻的你,心中是否有淡淡的奈何,是否有一点点想起我这个太过入戏的呆子。

蓦然,手机传来了简讯声,我低头一看,是翔半开玩笑的问我是不是在厕所里昏倒,需不需要他进来「英雄救美」。

我看了眼时间,不自觉吐了舌头,就这麽一会儿功夫,竟然已经过去二十分钟。

轻轻拍了拍脸颊,我强迫自己用最快的速度调整好心情,依翔那说风就是雨的个性,没准已经守在门外随时等着冲进来呢!

想到那令人哭笑不得的场景,我额头冒出了三条黑线,毕竟这家伙可是有前科的!

以前有次我们一起出游,语馨在厕所内晕倒,我还在想该怎麽把人扶出去,他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冲了进来,吓得一群正在排队的小女生花容失色,还以为光天化日下遇上了变态。

忆及那日的情形,我的脚步加快许多,深怕等等就要旧事重演,可惜老天爷似乎觉得到目前为止所安排的惊喜还不够,就在我的手握上门把前,门抢先一步被打开了。

走进来的人穿着一袭白沙,脸上顶着精致的妆容,正是今天婚礼上最重要的女主角。

没人搀扶的新娘,拖地的裙摆看起来显得十分笨重,她看见我的瞬间眼中似有什麽一闪而过,但速度太快彷佛是我的幻觉。

但那并不重要,我也没有兴趣弄清楚怎麽回事,因为我一点也不想和她待在同一个空间哩,不管怎麽样,我们两人都还算是情敌吧!

前女友遇上新婚妻子,这肯定不是什麽好事。

但,对方显然并不是麽想的,就在我们错身而过的时候,她巧妙地利用长裙和空间的设计挡住了我的路。

「请问有何贵干?」虽然她什麽也没说,但出自女人的天性让我嗅到了一股不寻常的气息,来者不善。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看着我半晌,没头没脑的冒出一句,「终於见到你了。」

啥咪?

我一时感到愕然,见我做什麽,这位小姐我根本不认识你呀!

因为太过震惊,我心里的话不自觉地脱口而出,眼前美丽的新娘淡淡一笑,说出令我毛孔悚然的话。

「就是你对不对,良心里念念不忘的那个女人!」

「你想做什麽?」我脑中闪过许多情敌大打出手的画面,背上冒出了冷汗,这女人不会是突然精神错乱,想在厕所上演一场精采绝伦的「夺夫记」吧!

新娘无视我错愕的反应,一派自然地的走到镜前整装,语气看似不经意的道:「其实也没什麽,就是想看看那个让我丈夫把每封情书卡片都留下来的女人,是个怎样的人。要查出你的地址,可真不容易呢!」

「地址!?你要我的地址干嘛?」出於自我防卫的本能,让我的口气不自觉重了起来。

「当然是寄喜帖给你呀!」新娘给了我一个「你真迟钝」的眼神,「这麽重要的场合,身为「前女友」的你怎麽可以不来呢?」

听着她刻意挑衅的语气,就算我再迟钝也明白对方是在挑衅,我本来是不打算惹事的,但既然你失礼在前那我也没必要客气。

我双手环在胸前,学她一样挂上微笑的面具,「那我真要感谢你,毕竟我也想知道是哪位善心人士,自愿代替我成为黄脸婆的脚色。同样是女人相信你也了解,女朋友和黄脸婆两个身分比起来,价值实在是差太多了,女朋友是鲜花、珠宝、礼物,黄脸婆可就只剩下柴、米、油、盐、酱、醋、茶了。」

我的一番话,让她顿时变了脸色,特别是在提到「黄脸婆」三个字时,我看到她太阳穴的青筋猛地跳了好几下。

但她深吸了口气,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含笑着反击道:「当个黄脸婆也不错呀!再怎麽说女人和男人不一样,身为女人最重要的就是能找到个好归宿,能够成为良的新娘,我觉得非常非常的幸福。」

她挺起胸膛,像只炫耀羽毛的骄傲孔雀,那模样让我看着就不舒服,一股不服输的战意跟着燃烧起来,「找个好归宿是没错,但是我可是正值妙龄的黄金女郎,根本不需要急着嫁人。」

说着我有意无意的瞄了她一眼,「在我看来,会急着把自己嫁出去的女人,根本是因为除了嫁人之外,什麽本事都没有,所以急着找一长期饭票,你说是不是?」

这话虽是问句,里头的火药味却是呛得十足十,两张假象的面具登时粉碎,对望的双眼中隐约可见几簇火苗闪动。

紧滞的气氛,让人有种呼吸困难的感觉,原来女人间的舌枪唇战丝毫不输给男人在战场上的刀光剑影。

僵持片刻,她忽然掩唇笑了起来,用一种胜利者的姿态看着我,「随你怎麽说。反正任你再逞口舌之能,也不过是丧家犬的哀号罢了,至少现在良的妻子是我不是你。」

「那又怎麽样?」我不假思索地反问,突然觉得她有点可悲,说穿了不过是个对自己缺乏自信的可怜女人。

「你还没搞清楚吗?」新娘用不屑的睨着我,「希望你从今後不要再和他有任何的联络,因为他已经是我的丈夫。」

「你真是悲哀。」我看着这高傲的新娘,不觉感到有些同情,将前女友当成假想敌,还真是愚蠢的行为。

「保卫自己的家庭是很不错,可惜你要求的对象错了。与其花时间警告我,不如去管好你的丈夫。别忘了腿长在男人的身上,不喝水你能强押牠低头吗?」

你的条件我多好,我再清楚不过,她浪费在我身上的时间,不知有多少女人正努力想吸引你的注意。

可惜先入无主的敌意让她无法听懂我的话,反而将这好心的劝告当成了挑衅的言语。

只见你的新娘脸色一阵青一阵白,随後便是连串的怒骂,「你这该死的狐狸精,不要脸的烂女人……」

一番不堪入耳的长篇大论倾筐而出,让我厌恶地皱起眉,如果说先前是赌气,那现在她是真正地惹怒我了,而我从来不是挨打不还手的人。

待她终於骂完,我凉凉地从口中抛出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你看过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吗?」

「什麽?」我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她刹时一愣。

看着她发征的脸,我忍住笑背出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头的经典名句,「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现在的你,就是那一粒饭粒,而我……」

我刻意带着保留的语气,让她脸色更加难看,若是眼神可以杀人,我大概已经千疮百孔。

真可怜,这怒火不知道杀死了多少细胞呢?但我是不会同情她的,毕竟先招惹事端的是她不是我,我的行为不过是合理的自卫。

不经意地看了下表,我在心里嘀咕着又浪费了五分钟。

懒的继续花时间与她周旋,我侧身试着想穿过她和墙壁间的隙缝,再和这女人待同一个空间,我的理智早晚会断线。

可她似乎并不打算让这愚蠢的闹剧落幕,就在我准备离开时,她冷不防扬起手,一个巴掌朝我挥了过来。

「啪!」清脆的声响回荡在空气中,我摀着脸颊感到一阵火辣的疼。

很好,真是好极了。

我冷眼觑着她,转身一步一步的逼近。

「你、你想干嘛?」

不知是不是我脸上的神色太过狰狞,前一刻还盛气凌人的新娘,此时花容失色了起来,整个人不断地往後退。

我靠近了些,口气平淡地说道:「告诉你,打人也要惦惦自己的斤两。」

随後,又是一声轻响,她脸颊上出现了清晰的五指印。

「打我,连我爸妈都没打过我,你这女人居然敢打我。」新娘难以置信的摀着脸,用高八度的嗓音尖叫了起来。

我冷冷地瞅着她,内心只觉得可笑,她打人就是合理,我还手反倒让她嚷嚷了起来,做贼的喊抓贼,真不知这是哪国的理。

不过这性子,和你母亲道有几分相像,我突然感到有些好笑,千挑万选相中了个有公主病的媳妇,想来你母亲未来的婆媳生活毕竟是精采可期。

就在我放任思绪翻腾之际,第二个巴掌又打了过来,这次我有了防备,轻易的地抓住了她的手腕。

「你以为我会让你有机会,打我两次吗?」我从来不是让人予取予求的性子,要想欺负人,她怕是找错对象了。

我双眼微眯,「好心」的提醒她道:「我一点都不介意和你在厕所里打上一架,但别忘了你今天的身分可是待嫁新娘。」

瞧那一身笨重的礼服,若是自这狭小的空间中打起来,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她这次倒是明白我的意思,悻悻地抽回手愤然咬着下唇,我肯定这梁子是结下了,不过无所谓,我向来厌恶不讲理的人,她恰巧达到标准。

这时门被从外推了开来,语馨明亮的嗓音响起。

「嫂子,你没事吧?可以回去了吗?我等的快睡着了。」小丫头大辣辣的走入,却在看见我俩并肩而立时吓了好大一跳。

「嫂……璇姊,你也在这里,真巧呢?」她笑得很不自然,毕竟在一般人眼里我和新娘遇到一块儿,绝对是死棋!

但她的讶异没有持续多久,下一刻语馨就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喊了起来,「噢,我的天呀!你们两个的左脸怎麽都肿起来了。这个……」她贴近新娘身旁道:「好像是指印耶!该不会……」

她一双眼炯炯有神的亮了起来,打量我们的目光瞬间多了点别的味道。

「没事,」我若无其事的打断她的臆测道:「只是碰巧遇上和新娘小小的切磋了一下与你哥哥相处的心得,别想太多。」

「真的吗?」语馨的眼神透出些许的狐疑,但新娘只是转过头,显然不愿意再继续这个话题。

可我自认是个小心眼的人,哪有这麽简单让她好过,就在要步出厕所前,我特意回身对语馨叮咛。

「告诉你哥哥,管好自个儿的东西,不要让疯狗四处乱窜,万一伤了路人,可就难看了。」

新娘一张俏脸刹时没了血色,而语馨则困惑地自言自语道:「管好自个儿的东西,不要疯狗四处乱窜,是我哥哥没有养狗呀……嫂子你知不知道这话是什麽意思?」

「终於出来了?」

一走出厕所,我就看见翔倚在墙边,脸上还带着痞痞的笑容,或许是心境有所改变的缘故,我突然觉得他还真适合穿西装。

「我以为你会冲进去呢?」看了他一眼我毫不讶异的说,居然没有冲进去真是为难这性急的家伙。

「我本来想进去的,」翔看了我一眼认真的道:「因为我很担心你被逼急了尿遁跑走,可後来看见新娘跟着进去,我就放弃了。」

「好呀!真是没同学爱的家伙。」我俩手插腰故作生气道:「还说什麽喜欢我,居然没有英雄救美,我真是看错你了。」

「英雄救美!」他双眼大睁盯着我,「别闹了,旁人不了解你,我还不了解吗?要是我真闯进去,下场肯定凄惨。」

他夸张地做了个砍头的手势,「别以为我忘了,以前你和林苡榛大吵一架,结果去劝架的人,差点被反过来骂到哭;还有回你遇到色狼,隔壁班好心来帮忙,哪知妨碍了你教训色狼下场,下场比色狼还要悲惨;还有……」

只听翔如数家珍地将我曾做过的丰功伟业一一搬出,要在早些我听他这麽说,肯定会非常的生气,可现在我听着心里却有股淡淡的温暖,可个这麽了解自己的人,感觉真好。

我想起曾经看过这样的文章,每个女孩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做母亲的总会叮咛上这样一段话:「记得将来找对象,一定要找个爱你比你爱他多一点的男人,这样才会幸福。」

多麽古板的老旧思维,当年我也听过。只是以前,我不明白这话真正的意思,而现在我懂了!这并不是要我们去屈就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而是爱自己多一点。当你从对方那里感受到爱,觉得自己事值得被爱的,你才能够懂得爱自己。

年轻时候,也许会觉得征服一个不够爱你的男人,是很有成就感的行为,但到了某个年纪才能体会,当你用100分去爱一个男人,而他对你的感情只有60分,这不叫痴情而叫自作多情。

爱情,对女人来说也许是不可缺少的必备品,然而一个男人如果不够爱你,那这段感情中爱情就成了奢侈品,什麽也不是。

女人,天生就是需要被疼爱的,既然如此何不选一个深深爱我的人?

「怎麽突然不说话了?」见我只是望着他却反常地没有回话,他忍不住停了下来不久地看着我。

「我忽然觉得你这个样子看起来还挺帅的耶!」

「啥?」

没头没脑天外飞来的一笔让他一直有些傻眼,而我只是抿唇浅笑却不打算解释,我想我对他似乎开始产生了一点点的好感。

但是要不要告诉他,就看情况而定罗,毕竟有个人愿意尽办法哄自己开心,总是一件不错的事。

就像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个小王子一样,不管到了几岁,每个女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公主,渴望得到来自某个人的宠爱,不管对方是王子还是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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