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我对封瑜应该是一见锺情,但我跟他不是同班、先前又没有交集,很难找藉口找他。可是,用不着我再想藉口,很快就迎来第二次跟他对话的机会——隔了不够一星期,我在班上做了一项壮举,据说多年後仍为老师津津乐道——带一个小型电饭锅回去,偷学校的电去做饭。
话说那时我妈刚好买了一个新的电饭锅,正要丢掉旧的那个,我就拦下来说:「给我吧,我有用得着的地方。」翌日我带了那个电饭锅回学校,放在Locker。那时几个操行特别差的男同学见我玩得开,特爱跟我一起胡作非为的,我们便商量要做一些有趣的事情:约好一天在课室做饭,他们从家里带一碟豉汁排骨,我带一包两公斤的米回来。带排骨回来的男生也满为人着想,足足买了四十元的排骨,他叫他妈妈用豆豉、蒜茸、辣椒腌了,一只碟也盛不下,够十多人吃了。我怕麻烦,打算就把排骨一股脑儿倒上米的表面,和着水一起煮熟。
排骨还是生的,就先放家政室里的雪柜冰着;电饭锅就放在坐窗边那排的人的座位附近,那位置刚好有插头,而且把窗子开大一点,就能稍为散去饭香。做饭的时机由我来决定,我就挑在第二个小息前的十五分钟开始煮:一来刚开始做饭时,由於电饭锅还需时预热,没那麽快传出饭香,免於惹来老师的注意,二来那节课的老师是个老油条,基本上等退休,学生怎麽玩他都不管,三来家政室就在我们这层,刚好这节课有别的班级上家政课,要真是传出饭香,老师也会以为是从家政室传来,不会想到班上有人胆大包天地做饭。
淼淼一直劝我不要玩得这麽大,可是我天生有种野劲子,愈是叫我不要做,我就愈想做。打破规矩所带来的快感,简直珍贵得有如值千金的一刻春宵。
我的计划其实非常完美,等饭香传出时,刚好打下课铃,班上的人忍笑都快忍得肠子打结,老油条一踏出课室,大家都笑得拍台。约在小息完结前的五分钟,饭跟排骨都熟了,我乐极忘形,捋起衣袖,从抽屉拿出上一个小息在canteen拿的十只发泡胶碗,给同学派饭,这期间有六七个人围着放电饭锅的座位,以作掩护。敢食这饭的,除了有四五个操行一向差的男生,也有几个不知好歹的滋事份子,有些较贪生怕死的就偷偷摸摸的跟人分着一碗吃,闪闪缩缩的到厕所吃的也有。
淼淼没好气地站在课室门边,帮我留意风声,如有问题就会吹口哨通知我。可是我实在太得意了,派到第七还是第八碗时,那只白晢修长的手突破人群、抓紧我握着饭勺的手,我又觉得手腕一阵麻,仰脸一看,果然是封瑜。
这次他的眼神没上次那麽严肃认真,那张放到女生脸上也好看的菱唇紧闭着,甚至左颊显出一个浅浅的笑窝,我觉得他是在拚命忍笑、但又因职责所在而不得不入来捉我。我的手腕又感到一阵酥麻,看看封瑜的脸,又看看我左手拎着的一碗排骨饭,再看看身边替我掩护的男生,一个个老早把碗藏好,全班就我一个人穿着校裙、蹲在电饭锅旁边。远眺着门边的淼淼,她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跺了跺脚别开脸——没眼看。
我冷静万分地端着腕,问:「要不要来一碗排骨饭?」
他摇了摇头:「Headprefect站在你面前,还敢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