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心病酒吧 — 後記壹

五年後──

「靠,说真的狗澄你穿西装的样子真的帅多了!」

老章一脸嘲弄的对我说,我则是确实地白了一眼,摇摇头继续对着镜子调整领带。

「你不是接待吗?还在这里混?」我没好气的问道。

「大鼻子说他能接我的班啊!哈哈,就来看看你怎麽样了!成为我们三个之中最晚结婚的感觉如何啊?」他仍然在调侃我。

算了。

「去看看景仁啦!今天主角又不是我。」我是伴郎而已,虽然我知道自己穿起西装的样子无懈可击,但这件事在一个月前老章结婚当伴郎时就知道了。

「哈哈,好啦,我去看看准新郎!」老章说完话就自顾自的走出房间。

我看着等身大的镜子,里面的我比五年前车祸前瘦了一圈,当时我昏迷了三个月吧,差点成为植物人,我醒来後又多做了半年到一年的复健,才治好生锈般难动的肢体。

大学还为此延毕两年,而今天,在老章结婚後的一个月,我的另一个兄弟也终於要结婚了,我今年当了两次伴郎。

就在我昏迷的三个月,我只觉得自己是闭上眼睛又睁开,但事实上世界既是有变,也没有变,变得是原本那些在我生命中原本互不相识的人,都因为来医院探望我而认识,例如老章他们跟大鼻、奎姐跟小翩。

整装完毕,我走到新郎准备室,老章正在和景仁说笑,说着「哇!新郎好帅喔!帅到全世界的基老都会来跟新娘抢了!」之类的鬼话。

「欸,是不是要开始啦。」我笑着,如今我们三个都穿着黑西装,景仁胸口别着新郎胸花。

「是啊。感觉乱不真实的,妈的前几天我们还在酒吧喝酒,今天只剩矮子没结婚了!」景仁用不可置信的口吻调侃我,是的绝对是调侃我。

白烂……

「欸差不多要开始罗!」饭店工作人员走进来告诉我们。

「OK!走吧,主角,我们去看看准新娘。」我笑着帮忙开门,我想等等我能好好闹一下,奎姐穿新娘礼服不能踢人!

「澄哥!」绑着双马尾的女孩穿起白色的礼服,今天的伴娘叫住了我。

「嗨!小翩。」我挥挥手,小翩的脚已经好了许多,走路的速度已经能和一般人差不多了。

在我昏迷的时间,是她一直在我身边,我对她真的万分的感谢,而她现在是个插画家,在业界小有名气,也曾帮我的小说画过图。

我们说说笑笑,然後跟她看着新娘走出来。

穿上白色婚纱的奎姐脸上化着妆,都有点认不出人来了,不过从她看到我就想踢我的动作来看,那的确是我们认识的奎姐。

「奎姐!今天开始要叫你一声嫂子了!」我故意高声的喊。

「呵呵你找死……」新娘脸上顿时露出想把我生吞活剥的表情。喔天啊……这个主意真烂……

然後,婚礼开始,新人进场,伴郎伴娘进场,没有装熟的主持人,没有过多的来宾致词,一切都是温馨、温暖。

高中的同学们也只有几个人来,但他们代表其他没来的人带来一起包的红包。

然後婚礼结束,当天晚上我们比照老章的婚礼,去闹杨景仁洞房。

一切都很欢乐、很白痴,就像我们还很年轻时那样,很多智障的冷梗、黄梗。

***

隔天早上,我没有宿醉的从自家床上醒来,原本正想打开电脑,打一篇准备要出版的稿子。

早晨九点,以一个在家工作写稿就能养活自己的宅男来说,这个时间起床……太早了。

我的身体自从某一年就没办法晚起床,这说起来根本是老人的症状了吧?我被迫要早点睡,否则隔天会成为行屍走肉,生活被迫规律就是这样。

我可能该去找点新的事去做吧。

虽然我老了一些,但实际上我还年轻,还有本钱去做想做的事情。

例如开间酒吧或咖啡厅,或是两者兼具的一个场所。其实这是很久以前就有的想法,我在这几年有去尝试学调酒,也研发了一些有我的风格的口味。

书桌上除了一台笔电外,还有几张明信片,是铃雨寄来的,她现在人在美国攻读心理系硕士,下次回台湾大概要等过年节了吧,她的感情状况我倒是不清楚,说不定,等她结婚我还是单身。

值得一提的是,她似乎有个亲友那边有间一直没有租出去的店面,我在她还在读台湾的大学时有跟她打听过。应该是很适合拿来开店的地方吧?说起来我也算计画这间店有一些时间了。

那又是什麽让我现在对这计画感到急切?

「嘿,你觉得呢?我为什麽现在突然想开店啊?」

我抬头看着房间的摆饰,我询问的对象:一只玩偶熊。放在书桌上方,包着防尘套,上面还贴了一张微笑小太阳的贴纸,固定一段时间,我会取下来清理。

打开收音机,音乐频道正拨送着音乐,林俊杰最近的新歌,感觉十分对我胃口。

『全都怪我

不该沉默时沉默、

该勇敢时软弱、

如果不是我、

误会自己洒脱,

让我们难过,

那当初的你、和现在的我,假如重来过──

倘若那天,

把该说的话好好说、

该体谅的不执着、

如果那天我,

不受情绪挑拨……

你会怎麽做?

那麽多如果、可能如果我、可惜没如果……

林俊杰〈可惜没如果〉/词:林夕/曲:林俊杰』

「欸哥!」我老弟突然在楼下叫唤我。

「干嘛?」

「有你的信。」

我信步走到楼下,发现桌上摆着一张红色的信封,又是喜帖?会不会太多人结婚?

我将红信封打开,发现里面装着一张黑色信封以及喜帖。

我首先看到喜帖上笑容灿烂的新人照片,然後迟疑了一阵,才缓慢的打开那黑色信封。

慢到,像是我复健还在进行。

两张纸,白色的信纸上是我的字迹,另一张纸上,是一个我仍然熟悉的字迹。你好吗?我,很好。

「给五年後的方澄……」我细细的阅读。

然後,把它放回黑色信封,准备收到抽屉,另一张信,我把它压在书桌上,在明信片底下。

躺回才刚爬起的床铺,看着那个天花板,我知道,她有来找过我,而现在,我用力的让她过往的身影留存在我的灵魂中。

拥抱缺乏症,许久没有过的寒意袭来,我不禁手抓住棉被,闭上眼。

「嗯。」我听见我说,「就这样就好。」

《拥抱缺乏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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