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千年.我入雙凰 — 千年.我入雙凰『捌』

寨羯公主遇难一事,在象埃国境喧闹的是沸沸扬扬,无一人不知,无一人不晓是因为倒楣遇上郊外的贼窝,至今才化险为夷的平安归来。

是的,谁也不清楚事情经过,众人只能从一位来自寨羯的使节嘴里得知前因後果。

他说什麽,那便是什麽,因为根本没有人在乎事实的真相,自然不会有人去查证言语真假。

泰奎斯领军队入村之後,开始大开杀戒,更在混乱当中,暗地杀掉当初起程求援象埃的两位寨羯士兵,为的也是怕漏声假公主的消息。

这下子再也没有人能妨碍他了,他能安心的继续扮演受害角色。

最後他们在一处山洞里,发现昏迷的里丝,泰奎斯一口咬定此人就是寨羯公主,身上有王族金链为证,因长期受到贼人的身心虐待,终於不堪折磨的陷入昏迷。

泰奎斯形容的维妙维肖,只差没有真的落下忠诚的男儿泪,而士兵们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景象唬的一愣一愣,纷纷信了他这套说词。

可怜的里丝,就这麽被象埃的兵马带走,从此离开她家破人亡的出生地。

泰奎斯的使命达成後,趁机在燎原大火和吵杂人群当中缓缓隐退其身,他偷了一匹马,直奔藏匿芙妮菲的地点,就此撒手不管。

这些残忍,泰奎斯一五一十全部告知芙妮菲,要她接受,要她想想寨羯,想想王的荣耀,贵为公主的她,不论里丝再怎样好,也永远不是她该接触的平民。

泰奎斯会迫害里丝,也是为了要逼芙妮菲断下孽缘。

何况,能为守护公主殿下而死,也是她的光荣。

「你根本不懂,你没爱过人,你怎能懂这撕心裂肺的痛......。」

芙妮菲的指甲牢牢的抓扣木门,用力之下,指缝逐渐泛血成伤,但她不觉得疼,她完全没有资格喊疼。

「对你而言,王族就该轻藐天下?作贱他人卑微,成就自己至高无上的虚荣?」

泰奎斯的心思让芙妮菲看透从前的那个自己,她就是这样的狠,这样的愚蠢骄傲,然而讽刺的是,这样扭曲的人格,在寨羯王族和贵族之间竟是被推崇与拥戴的。

若不是遇见里丝让她有机会跳脱自小养大的环境和思维,还不知道身边的人,皆是这般蛇蠍心肠。

泰奎斯呀泰奎斯,我若不是寨羯公主,身後没有你能仰仗的寨羯王室,你,会如此待我吗?

还是会像对待里丝一般凶残,假借父王之名,为的不过是自己的前程,理所当然的任她去死。

「公主。」

泰奎斯开口了。

「不懂的人是你,生在王室,你坐拥天下富饶,唯一不能有的,就是妄想私心,就这点打击都承受不起,如何承担寨羯百官万民的期待。」

「呵呵呵。」

呵呵呵呵呵呵呵。

妄想?

私心?

我是人呀,有血有泪,有骨有躯。

我不是物品,不是说来就来,说带走就带走的斗争牺牲品。

寨羯要的,喜好的,竟是这样任人摆布的傀儡戏偶?

真是可耻,还宁可当时就死在巨虎的血口之下!也不要苟活在这备受控制的宿命里!

芙妮菲听见泰奎斯的话语後,她落下对人性失望的泪水,复杂情感里结合对里丝的亏欠与她怨天怨世的报复。

她疼。

她好疼。

她不愿再为人鱼肉,她不愿再做一位保护不了心爱之人和自己所愿的无能之辈。

行。

好。

你们要的冷血,我给。

你们要的残忍,我也痛快的赏了!

我会爬,拼了命的爬到权利的顶峰,再也不受谁的控制,谁的夺取。

「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你,绝对,绝对!!!」

她,寨羯公主,隔着这扇门对天发誓,势必将来有一天,亲手杀了这让她遗弃世间善良的畜生。

「.......。」

泰奎斯是知道的,芙妮菲不是骗人,但他无从畏惧,甚至打从心底有些感激自己逼的芙妮菲变成更加偏激的高冷之辈。

想要在王家过上太平,就该勤战茁壮,从来就不需要多愁善感的柔情作祟。

你以後会知道的。

臣这麽做,都是为了你好。

能活着。

才是最重要的事。

里丝。

你过的好吗?

我好想你。

一个半月过去,泰奎斯终於将芙妮菲从沉闷的房里放出来。

他收到阿塔飞信来的消息,护送的军队已经入王城了,象埃对外的戒备也恢复往日不再严谨,现在离开正是时候。

泰奎斯买了顶帽子,吩咐芙妮菲戴上遮掩容貌,两人选择在一日天刚亮的清晨里离开藏身处。

他们要去离此地不远的绿洲城市,那里有寨羯的其他密探可以协助两人逃离象埃。

几日之後,抵达绿洲的两人在大街小巷里,耳听四面八方的各种造谣,多半还是关於寨羯公主的众说纷纭。

芙妮菲面无表情的漠视一切发生,如今的她犹如空壳,对於外界的评判皆是麻痹以对,她虽然是这整件事情的当局者,但可恨的是,自己一点平反的能力也没有。

听闻里丝的村庄被灭了,被大火烧尽,村民一个也不剩,通通上了死刑台接受处决。

这全是她害的,若不是因为她,里丝跟爱好和平的村人,现在依然能继续过着知足常乐的美好日子。

她恨自己的出现,更恨泰奎斯的丑陋,凭藉几句对外的虚情假意,就轻而易举的夺走她梦寐以求的幸福。

她在想一件事。

要是今生还有缘能见到里丝。

那时的她。

会不会就有能力换她保护她了呢?

她好期待。

好期待将来的两人,再次见面时,会是以什麽身分来面对彼此。

别死。

还有我。

我还等着你回来。

这时在芙妮菲的天空盘旋着两只大鹰,一是泰奎斯的阿塔,一是芙妮菲的阿锡。

怎麽说,阿锡是绝对忠诚芙妮菲的,牠与泰奎斯最大的差别,在於身为禽类的牠并没有人类的利益纠葛,所以能依牠的本性见机行事。

在村落的那段时间里,牠看着芙妮菲与里丝的相处,知晓里丝的为人,尤其明白里丝是人类口中的驭兽师。

牠意外的是,人类里丝竟然也能读懂牠的心思,想吃肉就给肉,想要鱼就豪气的给鱼,要是被芙妮菲的娇气给迁怒,里丝还会主动陪在牠身边聊天纾压郁闷。

里丝的个性简直太奇妙了,能懂阿锡的心不容易,还愿意花时间陪一只老鹰聊天更不容易,别说是芙妮菲被她感动,身为老鹰的牠,能获得人情温暖才是奇蹟呀。

阿锡不笨,牠有类似十岁小孩的智商和需求,每每看见里丝,就感觉又有糖可吃了。

因此,人类之间所发生的任何遭遇,牠比谁都要能谅解芙妮菲的性情大变,只可惜牠是只老鹰,根本没有人会把牠当一回事,也没人会像里丝一般,只要挥挥翅膀发出几声,就能立刻能理解牠的感受。

阿锡也失去知己了。

牠也好想里丝,好想,好想她。

........。

........?

........等一等。

不行!

不能这样。

牠可是阿锡,是情报鹰里出类拔萃的佼佼者,说什麽也不能跟着主子一样泄气,牠得想办法,好好想想怎要替主子分忧才是。

说牠有什麽专长,那自然是收集情报啦,还有能飞的很快,飞的很高又很远。

不如。

牠这就立刻前去象埃探探里丝此时的情报,如何?

这一个半月里,公主被泰奎斯囚禁在屋,牠因为担心所以始终留守在天际观察不敢怠职。

现在公主身边有人可以依靠,那牠偷偷飞远个几天应该不会被泰奎斯疑心,想必现在的他忙於琐事也无心管到牠身上。

好,就这麽办。

阿锡开口,用鹰语要阿塔帮牠留守公主几天,牠有要事,去去几天就回。

「你要去哪?」

「你别管,帮我留意就是。」

「你不够兄弟,都不跟我讲。」

「我当你是兄弟,等我回程,会专程去水域抓只大鱼谢你。」

「真的?」

「真的,我还知道你爱吃母鱼呢。」

「哥,你会抓母鱼给我?」

「当然,过几天回来,抓给你一只肥美的大母鱼。」

「太好了,我好久没吃鱼,主子都不赏鱼给我。」

「真是坏心眼,瞧瞧哥对你多好。」

「是呀,你真好,你是大好鹰。」

「那我走啦,你把风。」

「行!成交,你快去快回。」

说来尴尬,当年情报探部测验同期老鹰的聪慧程度之时,阿锡是第一名,拥有老鹰极限的十岁智商。

但是阿塔就没这麽卓越了,最多也就八岁程度,虽然也是归类在杰出,不过论心计还是多出两岁的阿锡略胜一筹。

牠哄着哄着,还不是能像带孩子一样的哄骗过去。

弟弟乖,听哥哥吩咐保证绝对不吃亏。

得到阿塔的把风同意之後,阿锡如获自由的开心飞扬,特地在天空绕了一个得意的大转弯,牠拍拍翅膀朝队伍後方飞去,暂且离开芙妮菲身边,开始牠的寻人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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