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他在房子转了一圈,拎起两个空酒瓶,一脸怒容:「难怪你说话古古怪怪的,居然敢喝两大瓶威士忌?我知道你酒量好,我刚才说的话很重,这让你受了很大打击,可你也没必要搞坏自己的身子?」
「我喝酒?怎麽可能!我有酒精敏感的,翘轩,你不是不懂。」柳翘轩堪称千杯不醉,跟片商应酬时,面不改容饮下一大排炸弹酒,而她被人灌了半杯鸡尾酒便出酒疹,立刻送院就医,所以她向来与杯中物无缘,即使是酒精含量只有半个百分点的菠萝汽水,翘轩也不给喝。家里从来没有酒这种玩意。
「看你醉得……醉鬼通常不肯认自己醉了。」他冷笑,熟门熟路的进入厕所,拿了一条浸过冷水的毛巾、掷上她的脸:「连我的名字都叫错,我是翘楚、翘楚!刚刚才跟我告白过,现在就醉到连我的名字都叫错。」
「翘……楚?所以你只是跟翘轩长得很像的人,叫做『柳翘楚』?」
「虽然不知道那个『桥轩』是什麽人,总之我就是柳翘楚。拜托你也去卸妆一下,我看了你的脸就倒胃口。」
什麽嘛,她自知不是大美人,可是曾经也是个挺抢手的清秀佳人,竟被他说得这麽不堪。飒爽被柳翘楚推到厕所,她抬头看自己的脸,大喊:「鬼啊!!!」妆化得差不要紧,不知怎的眼线晕开成熊猫眼,眼皮涂着质感粗糙的金眼影,鼻影跟眉毛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画风,底妆惨白、胭脂又红得像纸紮公仔,血盆大口是嗜血後的肉食动物吗?她有生以来都未画过这麽恐怖的妆,一时之间啥都不想,用最快速度卸妆,还原本来面目。
这分明是她的脸,看了三十四年的脸。仔细一看,这张脸的皮肤还要水嫩一点,眼下两道细纹也消失不见,可她明明为了这两道细纹而涂过许多高档眼霜,都没有用。只是翘轩说她笑起来,两道眼纹配上浅浅的卧蚕,很可爱,叫她别再费心思。但她怀疑翘轩的爱情已经麻木到一个地步,即使她毁容了他也会觉得可爱。
「翘……我是说,柳翘楚,你刚刚是怎样叫我的?」
「爽爽啊。」或许由於他深深认为她醉了,对於她一切奇怪的问题毫无质疑:「你不就是跟我做了十年朋友的秋爽爽嘛。」
「秋……爽爽?『爽爽』不是昵称,是真名?」
「你真的叫做『秋爽爽』,不相信就看你的钱包。」
如他所说,钱包的所有证件,包括身份证,一律写下「秋爽爽」的名字,也有她的相片,只是全都表情呆滞或笑容僵硬,像个乖到极致的沉闷好学生。出生年份是1994年,那她该是34岁,怎麽这张社区中心的会员证说她是24岁?
「过了期十年的证件居然还在。」但她是何时加入了这间社区中心?光是陪翘轩赶行程就疲於奔命,哪来的美国时间去社区中心参加活动?
柳翘楚拿来一看,皱眉道:「什麽嘛,这张证是上个月才续期的,我跟你一起去的,你忘了吗?我们自中学年代起就去这里做义工,一直到现在。」
做义工?
「我真的是24岁?现在是2018年?」
「你这胡来的家伙……昨天才过完生日,刚才不就捧着生日蛋糕到我楼下吗?」
信息量远超秋飒爽的脑容量,她摇摇头,柳翘楚不厌其烦地将昨晚的内容覆述一次,她初步了解到一些事实:总之,她叫做秋爽爽,24岁,在社区中心当活动助理的,跟柳翘楚是结识十年的好朋友。昨晚,她带备手制料理跟生日蛋糕去到他楼下,跟他吃完後再告白,可是他以「与前女友复合为由」拒绝了她。
那个把她以外的所有女人看成浮云与空气的柳翘轩,居然会拒绝她?而她是什麽时候贱到这程度,明知对方不喜欢自己,还在生日当天拿着自制的食物,屁颠屁颠的倒贴到他家楼下去了?她秋飒爽不是什麽大美人,可也是个有自尊的现代女人,可不是《阿信的故事》年代的苦命小媳妇,要是翘轩敢这样对待她,她老早甩了他,开展多姿多采的桃色生活。
当然,他从来没给她这种机会,还苦心积累的赶跑她身边所有追求者,长时间装出一副淡然、不干他事的态度,直至把她的肚皮吹大了,才露出一直隐藏的狐狸尾巴。
秋飒爽来到这世界後的第一个认知是:柳翘楚与秋爽爽,妥妥的是一对「渣攻贱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