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韶华从更衣室走出来,我发现她的服装和发型都改变了。
她换了一身米色系的套装,带着一对银色金属大圈圈耳环;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绑成马尾形状,多了几分俏皮感。
「你要出去啊?」王志成问说。
「对。」孟韶华回答。
「要去哪里?」
「这是我私人的行程,没有必要向你报备,王先生,你就别多问了。」
「哼!来这套。」我不悦地仆在床上,一手搂着一个抱枕,装苦瓜脸。
「喂!你耍脾气归耍脾气,干嘛弄脏我的床。」
刚刚吃义大利面时,白色衬衫上,还残留着血迹斑斑的番茄酱汁。
「真小气!自己睡那麽大张的双人床,却让老公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睡在超小的房间。」
「吼,原来是爲这点小事生气!」她恍然大悟。
「很抱歉,等你长到二十七岁时才算我的老公,现在只好委屈你,再等九年。」
我完全不管韶华的建言,便直接钻进被窝里睡搅搅。
「王志成!」
「干嘛?」我猝然坐起来。
「还不快点给我下──床!(依然故我)我数到三,再不起来的话,你就皮痒了。」
「一、二……?」
三尚未念出,就被我平淡地回呛一句:「孟韶华,你绑马尾的样子,又老又丑!」
「什麽!」她的拳头已经握紧,「你、你……你是不是又想被我扁一次!」
我摊开双手求饶说:「噢~NO。Stop、Stop!我下去……我马上下床。」
志成的脸颊,经过方才的三十六连拍摧残过後,臃肿的程度跟颗猪头没两样,倘若再被修理一次,恐怕当今除了失传已久的〝还我漂漂拳〞,才能恢复我英俊潇洒的外表。
我滚下床,走到倚靠着床尾的小沙发上坐好。
「韶华,遥控器在哪里?我要看电视。」
她叹口气,泄掉愤怒,走到46型液晶电视前,蹲下,拉开收纳柜的抽屉,掏出一个纸盒子。
「拿去!这是手机。」韶华伸手递给志成。
我立刻拆开盒子,取出手机,仔仔细细地打量、打量。
「是巧克力机欸!韩剧爱在哈佛女主角代言的,对不对?」
「对啦!」
「感谢老婆,送我手机。今天真是美好的一天,太高兴了。」
「不必谢我,现在没有手机的人,会被当作濒临绝种的生物,送进木栅动物园。」
「会吗?」我呆头呆脑的回答。
「笨蛋!开玩笑的也听不出来。」
我对照着说明书写得指示操纵手机上的按键,渐渐地熟悉各种功能、步骤、与使用方法。
韶华则是坐在梳妆台前,涂涂抹抹;扑粉底、贴假睫毛、画眼袋、擦口红,全神贯注地化妆打扮。
「韶华,我有一个疑问?你那麽有钱爲何不选择购买百坪的大豪宅。」
「我要是那种到处挥霍的女人,你未来娶了我以後还得了。」
「说得也是!」
「我觉得房子不用太大,舒适就好,我宁愿让家里的财务状况没有压力,留有一大笔存款,和心爱的人一起到处旅行,也不要居住满足虚荣心的大房子,或穿戴高档的名牌手饰。」
「我赞成你的想法。听说有一些中乐透头奖的人,因为不懂节制,到後来比没中乐透之前还要凄惨。」
孟韶华:「呸呸呸!乌鸦嘴!你在唱衰我吗?」
王志成:「我哪有!这是举例、举例!」
韶华:「知道啦,我又不是白痴。……言归正传,我特意搬到淡水,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要拉近你和筱君之间的距离。」
志成:「不懂?怎麽说。」
韶华:「这里离筱君家很近,你们等待公车的站牌又是在同一站,以後会增加不少的见面机会。」
谁说的,周翔的上学路线也是这一条,到时充当电灯泡的人,肯定是我。
「晚餐之前你会回来吗?」
「会,你问这个干嘛?」
「今天是搬新家的大日子,当然要庆祝罗!我们到台北的西餐厅吃高档的法国料理。」
韶华:「你想得美!你以为我买那麽舒适的公寓是让你享清福的呀!」
志成:「不是吗?」
韶华:「当然不是!从今天起,每天放学回家,都得遵照我爲你安排的课程进行学习,不懂得我会教你。」
志成:「嗄──别这样啊!韶华。」
「真是不知反省,你连段考都没办法通过,还不好好努力,这副德性,筱君怎麽可能喜欢你。总之,今後的每一天都要把握,好好的用功读书。」
志成:「知道了,老婆,教训的是!……那要看到几点。」
韶华:「十一点。」
志成:「嗄──!」
韶华:「别抱怨,早上五点起来再读一个小时。」
志成:「这下我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