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約好了,不說再見》 — 44 我嗅出思念,瞧見回憶

我们搭了计程车回到老家。天色也已经晚了,阿母在车上说了:「这麽晚了,先回家住一晚,明天在回去。」尽管我回应她:「可是我们经理会骂人。」

但阿母还是很坚持:「就跟他讲一下咩,难得回来,多住一晚是会少一块肉是不是?」

我说阿母啊,你不是常说:讨生活,要忍,要懂得配合别人。这句是你挂在嘴边的,现在要我抵抗李浩贤这个大魔头,有没有搞错?

阿母以那种:老娘就是要你住一晚,你敢顶嘴试试看。的眼神看我,她不用开口,我便知,因为我是她女儿。

「好啦,我问问看。」我拿起手机,打了几个字给李浩贤:「经理!我阿母要我留一晚,我明天中午才可以回去上班,可以吗?」

他迟了一分钟回覆我:「准假。」

不知是李浩贤要我帮忙,所以我的任何请求他都答应。这个男人真的是令我无言以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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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嫁了人,但阿母还是一直保留我的房间。我走进了房内,床头有,国小时夹娃娃夹到的玩偶,床单依然是我喜欢的颜色,蓝色。连窗帘也是在我嫁人之前用的,阿母没有更换,但看的出来清洗过。

嫁人之後,回来住的次数少之又少,不是宇哲不肯、是我坚持不要。我知道阿母会很希望我们住在娘家,毕竟那时,我们身上的钱根本不够付房租,江宇哲从上千万的存摺,变成剩下几十块存摺的

穷光蛋。

碍於面子的问题,我拒绝了阿母的心意,我当时跟她说:「年轻人就是要趁着年轻出外打拼。」阿母举双手同意:「对!要去拼才会出头天,阿母交代的话,要听。」即便不说,也能知晓她心中的念头,

她不是不强迫、而是为了不让我们自尊心受损。

房间内我嗅出思念,瞧见回忆,床铺的那儿,阿嬷跟我言谈过,在我十一岁那年,她织着围巾,我躺在她的一旁,两眼水汪汪的盯着。

我问:「阿嬷!你是怎麽认识阿公的?」她带着羞涩甜蜜的语气说:「朋友介绍的,後来是你阿公追我的,而且追的很勤。」

满脑问号的我,玩弄自个的发尾说:「那阿公是怎麽追你的?」以为阿嬷会不想说,但她喜悦的讲:「你阿公不识字,还学别人写情书,而且每天一封写给我,足足有写了二十八天,所以我有你阿公二十八封信。」

接着她像初次恋爱的少女会有的微笑迎我:「你阿公,是请他有读书的兄弟写个范本,然後他照抄,因为他不识字,国小还未毕业。」

这算哪门子的追七仔手法,情书还可以先请别人写。

我拉拉阿嬷的衣角:「你就这样被阿公追成哦?」阿嬷放下手边的围巾,捏捏我的脸颊,很轻:「你阿公用了很阴险的招式:遇擒故纵。」

当时的我并不知晓遇擒故纵的涵义,所以我无知的问:「那是什麽意思……」

「就是追女孩子的一种招式,想要,但却装作放开的样子,其实都是有计画性的,你阿嬷就是败在这里,被你阿公逮到,整个青春都献给他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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