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膀被人轻轻点两下,我微微侧脸看後方似乎有个人,我摘下耳机回头,没想到点我肩膀的人竟然是何圣闳学长。
他的出现太突然,意识到我望着他出神,赶紧问好,「学长好。」
「嗯。」学长始终保持着微笑,他走到我旁边,「你是要直接回家吗?」
我僵硬的点点头,觉得这样回应有些不太礼貌,便乾脆延续学长的问题,「学长家也是这个方向吗?」
「是啊,不过我是要到前面的公车站等车,你也是要在那车,对吗?」见我一脸惊讶样,学长失笑,「别把我当成跟踪狂,你可能没有注意到我,不过我们都会搭同一班公车回家。」
他这样说,我感到很意外,之前我都没有注意过车上有谁,因为我老是望着窗外,公车很高,可以看见学校的操场,光荏学长喜欢放学留下来跟同学打球,所以我总会在上车後面对学校,找寻学长身影。
找着他,不知不觉已经成了一种日常。
所以,我未曾发现何圣闳学长每天都和我一起放学回家也不晓得原来他家跟我家是同一个方向。
我们走到公车站,椅子上坐了三个人,於是我和圣闳学长站在站牌旁候车,和他这样相处下来,发现学长其实很健谈,跟他在一起聊天很自在,没有想像中拒绝告白後尴尬的场景。
「那个……我那封告白信应该没有吓到你吧?其实我也没想这麽快就跟你告白。」我缄默,学长又继续说,「我知道你喜欢的人是光荏。」
我猛然抬头,神情慌张的看着他,就像是被发现秘密一样,霎那间说不出话。
见我慌张模样,他扬起温和的浅笑,「你不用紧张,我也不会告诉他你喜欢他这件事情,不过你应该也知道予津也喜欢他。」
听得出来学长这句话有弦外之音,「学长的意思是?」
「你是争不过予津的,他们从小就认识,予津比谁都了解光荏,你一厢情愿的喜欢就只能永远放在心里。」
学长语气平稳柔和,但警告意味浓厚,这是在警告我别干涉他们俩人,也是叫我别再继续喜欢光荏学长的意思。
尽管我很想反驳这段话,但我却想不出一个理由告诉学长我可以比予津学姊更了解光荏学长,因为我跟学长根本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哪来的机会了解。
缓和情绪以後,我看着学长,「我能问学长一个问题吗?」
「你想问什麽?」他问。
「学长是从什麽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他没有想太久,「国小的时候吧。」
这又让我惊讶,「你也是北信国小的吗?」
「是啊,你还记得你小四的时候曾经在学校和一个男孩喂过一只流浪猫吗?」
说起国小,有一件事情一直是个谜,我就读国小四年级的时候,某一天早晨起床,睁开眼睛那瞬间,我对我现在处在的房间非常陌生,甚至是每天跟我生活在一起的妈妈,我也像是第一次见到她一样。
周围的一切,我都感到非常的陌生。
没有任何的原因,妈妈说我没有瞌到头也没有生病,带去给医师检查也查不出任何奇怪的地方。
虽然失忆,但是每当妈妈抱我或是摸我的时候,我总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心痛,就像是我不曾被爱过,现在却拥有的感觉。
学长说的救猫咪这件事情,我自然也记不得,「我小的时候有失忆过,所以那段记忆我不记得了。」
「失忆……难怪……」他摸着下巴喃喃自语。
「怎麽了吗?」学长的反应令我好奇。
被我这一问,学长展眉解释,「其实也没什麽,和你就猫咪的男孩是我,当时我们还约好每天要各带一些食物来给猫咪吃,但是你只来三天,等到第四天的时候,你就没有来了,有一次我在你们教室碰到你,我过去跟你搭话,但是你却像是不认识我一样,看我一眼就跑走了。」
後面那段我似乎有些印象,我莫名的失忆以後,由於查不出原因,医师只能暂时判断可能是有不小心撞到头脑,造成的暂时性失忆,大约隔三天,我就回学校上课。
回到学校後,我对所有的同学也是完全没有印象,校园里的角落、一花一木全都像是第一次见一样,甚至回教室我都需要靠老师带我回去,班上也没有人愿意跟我玩,记得当时我花了半学期的时间才跟同学打好关系。
记得我回学校第一天就有一个男孩跑过来拍我的肩膀,然後问我怎麽这几天都没有来喂猫咪,那时我想应该是他认错人了,便没有搭理他。
「原来那个人是学长。」我总算明白。
「幸好你还记得一小段。」他放下心的说,「所以到现在还查不出失忆的原因吗?」
我摇头,「之後我们也没有继续查下去,我妈说反正我身体健康就好了,其余什麽失忆的一点都不重要,回忆是可以再创造的。」
「世界上真的什麽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还以为失忆只存在在小说里,不过找不出失忆的原因也很不可思议。」
不止学长感到不可思议,我也一样,不过幸好身边还有爱我的妈妈和叔叔,陪我重新认识这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也因为这样,我才可以这麽快适应现在的生活。
「所以学长是因为小时候跟我一起喂猫,所以喜欢上我?」我稍微又想一下,惊讶道,「这麽说学长喜欢我很久了?」
「差不多六年了吧?我是觉得你很善良,我本来对喂流浪猫这种事情不感兴趣,是看到你把自己的午餐拿去给流浪猫我才开始这种做的,现在我受你的影响固定都会存一些猫粮在书包,看到流浪猫就停下来喂。」学长顿了几秒,「以後我们还能不能一起喂流浪猫?就和你失忆前一样?」
我不知道该答应还是拒绝,答应了就好像是给了他一个希望,但拒绝似乎又太残忍,我踌躇着该怎麽回答,公车这时就来了,这个问题也没了後续。
回到家,就听见妈妈和方叔叔愉快聊天的声音。
听妈说,我失忆之前,方叔叔就已经住进来我们家,我爸过世以後,和妻子离婚的方叔叔在工作中和妈妈认识,妈妈说方叔叔有一个年纪跟我差不多的儿子,更刚好的是生日居然还跟我同一天。
就算方叔叔几乎没在我们面前提起过他儿子,但是我知道每年的生日,方叔叔都会买礼物去见他儿子一面,尽父亲一点的责任,但这麽多年过去,我都没和他儿子见过面更不知道他长什麽样子。
方叔叔对我也很好,把我当成亲生女儿一样看待,我对爸爸没有什麽印象,所以我一直都把方叔叔当成自己的爸爸。
「今天晚餐吃什麽?」我倒了杯水喝。
「今天你妈去超市买了牛排回来煎,休息一下,待会就可以吃了。」
切着牛排,一口一口吃进嘴里,还记得刚失忆那阵子,妈妈也去超市买牛排回来煎,结果我居然像是第一次吃牛排一样边吃边哭,还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把妈妈和方叔叔逗的哈哈笑。
我也不知道我当时反应为什麽会这麽大,现在想来还真有些蠢。
「後天就是梣函的生日,我们要去哪里庆祝?」方叔叔问。
「不然去梣函小时候最喜欢去的牛排馆,已经好久没有去了,不知道那里现在还有没有营业。」妈妈看着我,「你觉得呢?」
「我没有意见。」
於是我们很快就决定去我小时候最常去的牛排馆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