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泰勒的青春記事 — 第二十五章、擁抱奇蹟

为免我找不到路,贴心的南森提前为我做好准备。他交给我一张手绘地图,上面画了些色彩缤纷的可爱图示,显得几分童趣。

由於回家一趟耽搁了不少时间。当我骑着脚踏车,转转绕绕依循路线来到画有小屋子的地标时,派对已经开始十五分钟了。

每到这时节,白天尤其长,并且愈往北方愈是如此,直至七点左右天色才会渐暗下来。纵使路灯还没点亮,道路两旁却老早停满了车。不远处一栋白色楼房传出欢笑声,於宁静小区里分外显着。

所以毫无疑问,那是南森的屋子。它的规模比我预料要大上许多。有定期修剪的方型灌木围墙,宽广的青绿短草皮,白色鹅卵石道路,以及庭园中央一座大型喷水池。极目望去,彷佛矗立都市的一座小型庄园。

虽说派对才开始,草皮上里全是访客,透过与街道相隔的矮墙,我只认出几张熟面孔。多是高我一届的学长姐。他们改换上在校相异的亮丽装扮,顶着刻意吹整的漂亮发型,手提高脚杯三三俩俩的站一块。像是电影里觥筹交错的名媛公子,气氛很是活跃。

我在旁静静观望了好一会儿,直到两车新到来的访客来了又走,才终於鼓起勇气将脚踏车扔置墙边,迈开步伐,朝着大门走去。

这是我初次参加派对,幸许是少见多怪,我完全没预料是这麽个大场面。这里估计起码有五、六十人之多,并且我猜,那些酷家伙们八成不会对艰涩的诗集感兴趣。

所以杵在大门口,我感觉像个走错戏棚的群众演员,被镶嵌在一幕不和谐的画面里,被周遭人对比着自己的格格不入。我只好按捺住恐慌,捏紧手里的地图,下意识努力寻找唯一熟识的对象:南森的身影。

不过说是熟识,也可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作为足球校队的领导人物,南森一向是学校里最耀眼的恒星。人们围绕在他身旁,赞叹他在球场的英姿。校园不时广播他的新战绩,走廊的玻璃柜甚至摆有他为校争光的金色奖盃。问遍整座校园,没人不识他的名字。

他是如此杰出的人物。只是由於他自来熟的好脾气,我时常遗忘这点。然而这却是我不该忘的。或许在我的北方求学生涯里,南森确实占了很重要的位置,可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太深交情,平时的生活及休闲嗜好,更像是两条平行线,完全没有交叠的时刻。

当然,你可能会提及那次的出游。可那又能代表什麽呢?那次出游,约略就和这次的邀请同样,只是惯於友好的南森释出善意的其一表现。我总不该让他的客套成为负担,不是吗?

所以厘清这些後——好极了,眼下就是一场尤其写实的噩梦!

还没踏入房子大门,我已经後悔答应这次邀约了,暗自做好只待半钟头就打道回府的心理准备。毕竟身作派对的主人,南森这会儿肯定有招待不完的客人,我只要让他明白我曾经出席就好。若是改天他问起了(也可能已经忘了),我还能告诉他:「是的,那真是场盛大精彩的聚会!没见着面很正常,当时人山人海呢!」

这也是我所能给的,最善意的回应。

不过我显然是过於悲观主义了,遗忘奇蹟才是生命最美好之处。并且无论眼前设置多少道难关,只要期间遇见那麽一次意外之喜,一次!便可支持所有几欲发狂的时刻,持续行走数千里。

正同此刻。当我一走进屋里,便见奇蹟先生热情地朝我招手。

「嘿,泰勒,过来这儿!」

南森朝我挥动手臂,大声呼喊道。壁挂音响将热闹昇腾的震耳欲聋。我东张西望一会儿,直到完全确认他喊的不是别个「泰勒」,才迟疑地走近。

靠近後,南森一把揽过我的肩。「嘿,你来的时机正好。这儿依序是杰夫,伯纳德,以利亚,还有札克。然後大夥儿,这正是我方才提及的泰勒休斯——好极了,这下我最要好的朋友全凑齐了!」

他打了个响指,笑得一口白牙灿烂。

看着眼前的几张生脸孔,被一只强壮手臂禁锢的我逃脱不了,只能杵在一旁尴尬陪笑。不过,这帮大家伙的善意显而易见,即便是对待寡言的我也很快熟络起来。我们小聊了一会儿......当然,大多时候我只负责简单应答。不过要知道,我可有好阵子没正常交友了,顶多透过发表博客与自己对话,若是日常生活中突然丧失语言组织能力,也是可理解的事。

只是就这麽聊着,察觉终於被平等相待的我,始终感到胸口温热。

这一晚,我便和南森以及他几个朋友玩在一块。

包括队长南森,大夥儿全是足球队成员,除了伯纳德和我同岁以外,其他人都是六年级生。或许是物以类聚的缘故,他们的个性皆与南森十分肖似。自来熟是最大共通点,也怀有无惧一切的傻劲,时常迸出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光听他们无厘头的对话,便能让人不自觉勾起嘴角,继而遗忘所有的烦心事。

後来不知是谁的提议,或说怂恿。总之,因由札克和伯纳德的一场激辩,他们决定直上战场一决高下,比赛谁的远射技术更为准确,花式更加炫丽之类的。至於「赌上一切」的实际赌注,则是一个月份的甜点。

很快,以这几人为中心,大夥儿像是不断被卷入暴风的水气,嬉闹着往南森家後院的简易球场前进。几十人在场边一字排开,顿时有了一场还算热闹的业余表演的气势。

身为一个对运动丝毫不感兴趣的家伙,我从来没弄懂足球赛制,顶多警惕自己,必须先记好哪个球门对应哪色队衣,避免面临喝错采的窘境——这不是玩笑话,许久之前确实曾上演这麽一出惨案,那也是老爸唯一一次揍我屁股。

虽然依他所言,我国子民肯定流有热爱足球的血统。相较下我依然喜爱网球多一些。至少在讨厌一切运动的前提中,穿着白短裙的女孩,会比拥有粗壮腿脚的男人更具吸引力......别怀疑,这答案至今仍维持不变。

所以,我完全不清楚他们平常在球场上扮演的角色,也不明白他们个别使出什麽厉害技俩,只能看出起哄到最後,两人射门技术算是旗鼓相当。

後来,场边几人也从观战状态,纷纷下场踢了几球。南森也在众人鼓吹下,以队长之名展示了拉球过人、跨步变向等着名技巧(感谢以利亚的解说),引得周旁女孩们的欢呼叫喊。

而情绪的感染力,一向比病菌的传播速度更要迅捷,那能使人热血沸腾、浑身细胞噪动。於是这场烈火愈烧愈大,没想到,最後竟蔓延到我的身上......

当我回过神时,天已彻底暗了下来。褪色的夜空没有星星,炽热的巨型广场灯笼罩在我们的上头,晃得我满眼恍惚的七彩光圈。我意识迷糊地站在球场中央,没来得及弄清状况,南森已在旁边指导我踢球的技巧:

「无论如何,别轻易用脚尖接触球面。脚板内侧迎球能有效减少运动伤害——」他蹲在我的脚边,告诉我待会的迎球方式。

以俯视角度看去,我能看见他埋於蓬乱棕发中的小巧发旋,以及被汗水濡湿的背。南森语气平和地解说着,偶尔抬头露出正经的表情——他的眼神无比专注,彷佛人间没有比眼前更重要的事物。撞进我眼底,叫我倏地意识到:原来傻大个南森,也有如此贴心细腻的一面。

他真是个善良的好家伙。

这是我第一次踢球,难以置信我居然能从中收获乐趣。放在从前,足球恰是我最最不感兴趣的一门。但或许是氛围恰当的缘故,数十人混乱交锋中,我竟可以完全融入其中。

以往让我苦恼不已的瘦小身板,成了我在战场上的最大优势。我能钻着缝隙抢球,并且倚靠直觉,我也甚少受伤。即便偶尔跌倒了,也会有人立刻扶起我,拍拍我的肩膀,递给我一双充满善意的眼神。

在这里,我终於可以肆无忌惮地放声呼喊,对着欣喜之事大笑出声,不必将情绪再隐藏於枕头之後。即便是一个进球後平凡不过的击掌,也使我充满能量、雀跃不已。

我享受和队友的肢体碰撞,享受场内外闹哄哄的欢乐气氛,享受团队间为同一个目标挥洒汗水的时刻。这是取得任何比赛的第一名也无法带给我的喜悦。它使我感觉亲近,安心,且充实。

以及更重要的:一种久违的归属感。

不晓得过了多久,久未运动的我渐感脱力,便到旁边取了一罐瓶装水、寻了个地方席地而坐。

才拧开瓶盖喝了两口,便见南森向我走来。他扯着衣服下摆抹了抹脸上的汗,示意我将水递给他......虽然不明白为何他不新拿一瓶,但我猜,这大概就属於兄弟们的互动,能显得关系亲昵之类的,於是我让他取走我剩下的大半瓶水。

而後,我也看见他後头,跟来的俩个鬼祟家伙。

南森背光站在我的前方,大口大口地汲取水分,像只豆豆鸟对於临头大难迟钝而毫无所觉。以利亚和札克忍者一般偷偷摸摸潜近。察觉我的目光後,以利亚先对我比了噤声的手势。我轻轻颔首,表示不阻挠他们的计画。

就在南森喝完水的同时,以利亚也在一刹那发动攻势。他先是大吼了一声,南森被吓得猛打一个激灵,手里的水泼洒在前襟。札克即刻冲上来,将手上的两瓶水倾倒在南森头上。

「蠢家伙,这是你应得的!」他龇牙笑着。以利亚跟在後头做了个鬼脸:「谨记!永远别把你的背留给敌人。」

被朋友阴了一把,没事遭罪的南森气得大喊着追了上去。捋了虎须的俩人一见势头不对,丢开空瓶转身就跑。三人在场边奔驰着,个个长手长脚、跑速飞快,闹得行经过处鸡飞狗跳。

看着他们的身影,我终於忍不住大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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