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Unlovable--Lost Cherry

“哎哟!”潘玥刚进包间就被扑了个满怀。

“潘潘姐我想死你了!!!”向宇阳猛的抱起潘玥就开始转圈圈。

“向宇阳!你个小王八蛋快把我放下来!”潘玥被甩的头晕眼花,用指甲在他胳臂上乱抓,又冲钢镚喊:“你丫别光看着啊!”

钢镚赶紧上去帮忙,但他那小身板儿哪里搞得过人高马大的向宇阳,边都挨不到!

“阳阳!”向思滢洗完手回来,一进门就看到这么个场景。气他瞎胡闹,但语气不重,只带点埋怨的意思。

刚还闹的起劲的向宇阳,被她一吼,立马老实了,赶紧把潘玥放下,去找他姐撒娇,“姐~潘潘姐挠我!你看,都是印子!”

啧啧,你看看!他还瘪着个嘴,一副受了大罪的样子,这就是典型的恶人先告状!潘玥和钢镚听了白眼直翻,只有向思滢,她还真一脸紧张的凑上去看!

这餐饭,钢镚吃的稀奇,这可是他第一次见向思滢伺候人。

从第一次见面起,钢镚就觉得这个姑娘不一般。她的身上仿佛流着娇与贵的血,虽腼腆内向,但举手投足间,十足大家闺秀的风范。一看就是被人伺候惯了。她只要端坐在那里,都无需开口,身边自然有人会把她伺候好。

就比如,潘玥。

还记得那是在石牌岭那边的一家没有招牌的小馆子。店面虽小,但掌勺的是位老师傅,鲫鱼做的极好,汤里加萝卜丝,炖的奶白奶白的。

向思滢喜欢吃鱼,尤其是鱼汤泡饭。但她自己不弄,主要是因为她不会挑刺,再一个,这种事儿从来轮不到她自己动手。

鱼汤上来,向思滢只看了一眼,还是坐在位置上跟大家聊天,姿态优雅婉约,笑也含蓄。

潘玥起身,拿只干净的小碗盛了点饭,从鱼腹上夹了块肉,剔完大刺还细细的清了一遍小刺,等都弄干净了,才把鱼肉放到饭上,浇了两勺汤。并不急着吃,而是先放在一边,让饭在鱼汤里泡了一会儿。等米饭吸饱了汤汁,口感绵柔,也没那么烫了,才放到向思滢面前。向思滢接过小碗,浅浅一笑,拿起勺子就吃,硬像是习以为常、司空见惯了似的。

旁人看的新鲜,知道的,这是闺蜜俩,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家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带着丫头出来赴宴呢!

当然,那都是表象,初次见面咩,谁还不端着点儿。等混熟了,你就会发现向思滢其实是个手比脚笨的懵憨憨。做饭那些都不用谈了,光是往火锅里下个虾滑,她能连勺子一起丢进去,在家煎个鸡蛋,能炸的厨房里全都是,玉米煮成黑玉米,黄瓜拍到橱柜顶上去!

所以,与其指望她做,还不如你都搞好了送到她面前,省心!

但不得不说,向思滢身上就是有种魔力,叫人不自觉的想去照顾她,爱护她。

很快,钢镚也成了保护向小屁的碎催之一,日常接送,随叫随到那是最基本的。真叫钢镚操死心的,是她生理期的时候。

真不知道她之前是作过什么死,体寒的厉害,硬像是在冰水里泡大的!周期紊乱不说,还疼的像渡死劫似的。蓬着头发裹着毯子,往沙发上一窝,像只懒兔子。

钢镚就看不得她受苦,姜汤红糖,暖手焐脚,连姨妈纸都帮她买好!先是带她看西医,开了优X明调周期,又拉她去看中医,开了一堆药。她又吃不得苦东西,中药喝不下去,钢镚就找了个老药师,把那些中药做成小丸子哄她吃。但也就吃了两三回,还是嫌苦。内服不成就外敷,做成各种草药包,热敷!这哪里是把她当妹妹,简直是把她当亲闺女嘛!

可现在,他的宝贝亲闺女,正帮她的宝贝弟弟挑葱呢!

再说这个弟弟,钢镚看的仔细,这小孩儿从上桌到现在,就没自己夹过菜。他吃进嘴里的每一口东西,都是向思滢给他夹到碗里的。

哪儿有这么宠孩子的?更何况,这一米九几的小伙子,怎么看也算不得孩子了吧!

“潘,这什么情况?”钢镚用胳臂肘推潘玥,又朝那边努努嘴。

“你甭管,宠习惯了,让她去。你别看这么大的个子,其实就是个病秧子!”

“啥?”

潘玥正吃的开心呢,嘴里还有半个烧卖,说话也含糊,钢镚一句也没听清,又去推她,“哎,你说的啥?”

“潘潘姐说,我是个病秧子。钢镚哥,你想问啥直接问我,她一边吃饭一边说话,等会儿再呛死咯。”向宇阳逗趣儿似的说着,还往后一靠,摊在椅背上,如果不是桌椅间的空间太小,只怕那腿也是要翘上来的。

潘玥没瞎说,向宇阳确实是个病秧子。你别看他现在一副身强体壮的样子,这小子12岁以前都是医院的常客。

向宇阳是早产儿,胎里不足,刚生下来的时候,在保温箱里躺了两个半月,病危通知书都下了好几道。调养了几年也没见个好,一天到晚往医院跑。可你说就这么个多病多灾的孩子,还偏偏摊上了个不着家的妈。

向宇阳的亲妈,是向军的第二位妻子,对,就是大着肚子找上门的那位。这位呢,原是向军的秘书,耍了不少手段才上位,本以为生了个儿子就万事大吉了,谁知道向家老爷子连门都不给她进。有名无份,又有前车之鉴,她那儿敢在家养尊处优呢?只好先把儿子放一边,继续跟着向军满世界跑,生怕被别的女人钻了空子。就这样,体弱多病的向宇阳小朋友,被交给了家里的保姆。

向宇阳是个易敏感体质,吃什么吐什么,瘦的像个豆芽菜。保姆哪儿管这么多,说白了,不是自己的娃,哪儿知道心疼呢?

第一个发现弟弟不对劲的,是向思滢。

那年,她也就十来岁,从舞蹈班回来,见弟弟哭得厉害,扒开衣服一看,全身都是小红疹子。小向思滢临危不惧,叫保姆到门口把司机叫回来,自己给向家老宅打了个电话,都联系好了,把弟弟送去了医院。一检查才知道,原来向宇阳不仅对乳糖不耐受,还有对很多东西过敏。

那次之后,凡是向宇阳吃的东西,都要过她的手检查一遍。甚至到后来,他只吃向思滢夹的菜,如果向思滢到饭点儿了还没回来,那他就饿着等。

就这样,一个肯宠,一个肯等,直到向宇阳12岁那年,向思滢被送出国才算个完。

听他这么说,钢镚反而不好意思问了,倒是潘玥,强咽下嘴里的烧卖,落在胸口哏的难受,连着灌了好几杯水,骂道,“少放屁!你丫才呛死呢!”

“是是是,我呛死,潘潘姐你可不能呛死了!要死也得死在手术台上,这才叫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别看这小子披着人畜无害的皮儿,撕开一看,全是毒!句句都往心窝里戳。

潘玥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当上一名“真正的”医生。她高考成绩不行,想考临床没考上,后来出国留学,也没能申到临床。虽说现在在正规医院里工作,说出去也是潘医生,但毕竟只是个辅助科室,拍拍片子,看看彩超。不是说辅助科室不重要,只是,这份工作与她在手术台上救死扶伤的远大理想差的远了。

“你!你个小兔崽子!”这会儿要是有案,潘玥就得拍案而起了,可惜没有,她只能举着汤勺直点直点的。

“我怎么啦,我还说错啦?哎对,潘潘姐你的咸鸭蛋孵好了吗?我还等着吃你的盐水鸭呢!”向宇阳就爱看她生气的样子,越发得意,尾巴都要翘上天。

这还是潘玥小时候闹的笑话,潘教授去南京开会带了两只盐水鸭回来,潘玥吃了,喜欢的不行,非要在家里做。而且她的做法很独特,拿了个咸鸭蛋,天天揣在兜里,还跟向思滢说,这蛋孵出来就是盐水鸭了。

至于故事的结尾嘛,自然是潘大虎妞把咸鸭蛋揣在兜里忘记了,连着校服一起丢进洗衣机里搅了。以至于后来的一个礼拜,她身上都有一股咸鸭蛋的味儿~

事儿都过去十几年了,那时候向宇阳才刚上小学呢,谁能想到他居然一直记到现在啊?

“向小屁!你看他那样儿!你当初就不该救他!由他在家里躺着当个病秧子,省的出来害人!”潘玥气急,恨不得跳起来咬人。

“好啦!每回见面就闹,这么多年,你们闹的不累,我看的都累了!”向思滢皱着眉把向宇阳一拍,又给把水壶转到潘玥面前,且算是拦住了。

她要是不拦,这俩真能闹到明天早上去。

“你这次回来多久啊?”等结账的功夫,潘玥问他。

“一周。潘潘姐你要是想我,我可以留久一点的。”向宇阳靠在椅背上,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闲适得很。这幅模样,倒真和向思滢蛮像的。

“放心!没人想你!玩几天就赶紧滚回去。”潘玥没好气的瞪他一眼,手一挥,像是送瘟神的。

服务员推门进来,把打包好的点心递给潘玥,“潘小姐您好,您这桌的单已经买过了。”

“哎?谁买的啊?”潘玥一脸懵,出门吃饭有人买单这种事儿,她还是第一次遇见呢。

“喔唷!潘潘姐这是有人追啊!”向宇阳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向思滢扯扯她的袖子,比了个‘杜’的口型,她洗手回来的时候,在门口碰见杜嘉瑞了。

潘玥恍然大悟,点点头,东西也没拿,拉着向思滢,逃命似的跑了。

向宇阳接过打包的点心,又扯了个理由,找服务员要来了账单,仔细分辨单据上龙飞凤舞的签字,

“杜?杜嘉瑞?是他啊,啧,好玩儿!”

嘿嘿,被向小阎王盯上的人,可要小心咯!

Tom Ford - Lost Cherry

酸。

我查了一下,这支香的中文译名是‘落樱甜情’,也号称是行走的春药,失贞之夜。我整个人就,hmmmm,反正,如果春药是这个味儿,那我是百分百不会中招的。

正装的瓶身颜值还挺高,但我这只有小样儿,还是陈年小样儿。樱桃味儿可乐既视感,酸味儿重,后调脂粉味有点明显。我个人觉得,这个和那新鲜的大红樱桃没得半毛钱关系,但是和白人超市里,樱桃味的产品都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说,见仁见智吧,也有人觉得很喜欢,但这些人里不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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