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六)春阳集

借着腰酸背痛的劲儿,林湘在家里痛痛快快摸了两天鱼。

第三天日上三竿,她从被窝里爬起来,盯着前院里摞得满满当当的书箱,夕阳下抬箱子的痛苦回忆瞬间涌上心头,林湘默默移开了眼,决定先不管它。

准备开书店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这个……让她先逃避一会儿好了。

林湘准备先去摸摸这一行的行情,哪一类的书更加畅销、从哪进货、定价多少,她一个只会埋头画画的愣头青都不知道。

不懂就去学。

比狗还狗的狗比上司在强迫她一个专业画纸片人一百年的小美工去学国画的风格时如此说道。

话糙理不糙。林湘给自己打打气,戴好专业打工人的面具,一家家书店慢慢地逛,从帝京知名的大书坊到街头巷尾的旧书店,她把帝京各处跑了个遍,努力做好市场调研。

有道是同行是冤家,偷师这种事,她不好意思让别家老板知道,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装成买书的顾客,将书店转了又转,磨磨蹭蹭地看书,偷偷记下别家的布置陈设、书籍分区,以及顾客买书的口味和最后的成交价格。

这是一项很考验记忆力的活儿,还好林湘脑瓜子还够用。

当然,书籍的保养防潮、进货渠道,乃至店面的装修等等,一些门道还是需要她亲自去问。

这个时候她就会说明自己的身份,睁大眼睛做出不耻下问的小辈姿态,她的五官是那种不带攻击性的美,年纪又轻,问话时的语气再诚恳些,大部分店主都很乐意为她解答疑惑,但也免不了碰一鼻子灰的情况。

白天出门调查市场、夜里回家在原主爹爹的牌位前讲几句进度,或得意或沮丧地诉说这一天的经历,这样的日子林湘过了十来天,然后,发生了一件大事。

这是一个小说世界,虽然林湘已经逃离了故事的主场——女主角的身边,安逸自得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但,这里还是一个小说世界。

作为np小说,这本书男主自然不只一个,帝京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撞见某个男主角的几率,也是有的。

这天,林湘照例去一家还没参观过的书店调研,正在心里默默对比着这家店卖的书籍和其他家的异同之处,冷不丁看见书架转角露出一片月白的裙角。

在这个世界生活久了,她立刻认出,这衣裙的样式是男儿家的,还是高门大户家的少爷才有的打扮。

繁琐、精致、行动不便。

无论当权的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会让异性穿上这么一身,束缚住一个人。这里的男性算幸运了,作者没有恶趣味让他们裹足穿小鞋。

她脚步一顿,不再往前。

虽然市井的普通男人能抛头露面,甚至有机会像小哥、柳大夫、元宵那样,自己养活自己,但名门世家的公子哥出现在书店里,也是一件稀奇事儿。

为了不冒犯到人,她还是躲远点好。

正想着该往哪儿回避,那片月白转过木质的立架,翩然向她步来。

林湘低眉,退了一步,靠在身后的书架上。

公子越走越近,她即使低了头,也能瞥见那男子织锦穿金的下裳和坠在腰间叮咚轻响的环佩。他的仪态很好,一步一步,春衣扬起的弧度小而规律,脚步又轻盈极了,鞋履踏在木质地板上时几乎听不见响,让人一看便知这个儿郎的端庄与矜持。

一小厮打扮的少年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大家闺秀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上一辈子看87版《红楼梦》时,林湘还哀叹现代社会怕再养不出金陵十二钗那种古典的美人了,没想到这一世却亲眼见了一个。

公子和她擦肩而过后,她才抬起眼,望着他的背影,思考着将其画成画儿以后的风华。

这种画她给元宵画过,也给小哥和他父亲画过,所有美好的东西,她都想把它们保留在画里。

画这位必须得用国画的颜料与笔法,像她上辈子见过的仕女图一样。这公子现在从书架上取书的姿态就很好,面向玄黑的书架,身着月白流金的衣袍,头上戴着一顶遮面用的斗笠,覆面的白纱将他的侧颜勾出模糊而优美的线条,全身只剩拿着书册的苍白手指暴露在外。

这个构图很完美,看着这位将书又放了回去,她也收回目光,把游散的遐思按在心里。

不知怎么,她觉得这个人的气质有些熟悉。

没等林湘想起这股熟悉感从何而来,被伙计通知有高门公子到来而特意跑来控场的书斋老板和他搭上了话。

“你们这儿可有新印的《春阳集》?”那公子问,声音温雅清和,气息却有些发虚,给人一种病弱之感

《春阳集》。

听到这个字眼,林湘忍不住又向这位公子的方向看了过去。

气质清雅、身形孱弱、出身高贵,还知道《春阳集》,这莫非是男主之一的尚黎光?

《凤游异世》是林湘出车祸不久前看的,因此,她对这本书的印象还很清晰,坦白来说,这本书的男主塑造得都很不错,尤其是尚黎光——

尚黎光出身名门,母家代代清流雅望,因为生来体弱多病,母亲便不拘着他学闺阁儿郎的技艺和取悦妻主的手段,而是任他自由生长。

他翻遍家中藏书,学韬略、赋诗词,天资卓越,智谋超群,论起经史子集、治国之策,连家中读书取仕的姊妹也比不得他。

这世道对男子多轻贱,认为他们除了助女人怀孕、在房事上取悦女人外别无他用,故而,他母亲在他小时便感慨:若托为女儿身,阿黎必可名留青史、功盖一世。

可怜生为男儿郎。家里的长者和平辈皆那么看他。

尚黎光却偏不肯认命,他固执地以为——即便身为男儿,他也能在这世道中搏出一边天来。

因此,在察觉到女主身负皇家血脉后,他当机立断,选择了与女主合作,凭借自身的智谋与才干,为女主执掌皇权出了不小的力。女主称帝后,他亦不贪恋情爱,未入后宫,反而以手握重权的男官之姿辅佐女主。

林湘虽然没什么远大志向,但是,她对这种心存鸿鹄之志、甘愿逆时代而行的大佬打心眼里佩服。

“《春阳集》?”老板一愣,“不知这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只是几个无名小卒游春行乐所结的诗集罢了。”尚黎光的话语依旧平和温雅,他将情绪掩饰得太好,若不是看书时的上帝视角,林湘很难相信他此刻是失落的,“劳烦先生亲自过问此事,既然贵店无此书册,奴便不多打扰了,告辞。”

“公子若是想找此书,可往闲文斋一趟。”见他要走,林湘忙伸出尔康手阻止,她有点激动,黑色的眼睛亮晶晶的,“前日我去闲文斋买书之时,见过那本诗集。”

身为一个开篇即死的工具人,没想到她还能给自己加戏。真刺激。

好吧,她只是不忍心让尚黎光失落而回。

古时的文人去哪儿玩都要吟诗写文,那群高门小姐也是。早春时一群贵族小姐呼啦啦跑去附近的山上游春行乐,宴上结成了一本《春阳集》,哪怕都是些为赋新词的俗句,也耗资刻印了诗集刊售。尚黎光的一位姐姐宴上吃醉了酒,把弟弟在家时闲赋的一首诗念了两句,众人叫好之际,她不想占功,又怕毁了弟弟的闺誉,只推说是一落魄文人所作。结诗集时,这首诗也跟着刊印了出来。

林湘看书时见尚黎光对女主提过,得知此事后,他找了很多家书店,失落了一次又一次,才买下一册被扔进书堆里的诗集。翻到他写的那一首时,喜悦感和不满足同时裹挟了他。喜悦于他的诗作能被世人看到,不满足只能借他人的名字将诗句流传。

他要让时人、让史书、让后世都记住他。

任谁也想不到,尚黎光端庄矜贵、羸弱知礼,堪称高门公子典范的皮囊下,却有着最出格、最离经叛道的思想。

小说这一段的氛围渲染得很到位,文字也好,所以林湘到现在还记得尚黎光和《春阳集》的故事。

斗笠微微晃动,尚黎光看向突然出声提醒他的姑娘。这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子,还没行簪礼,身上的衣料虽好,却是不时兴的旧款,打扮也很素净,一头长发随意地在右耳边编成辫子垂落,不饰珠玉。若非容貌实在出众,眼睛又明亮澄净,她的外表都算有些失礼了。

她不是去游春的小姐之一。

判明了她的身份,尚黎光放下了心,问:“姑娘看过这本诗集?”

“看过一点点。”林湘目光有些游移。她能说前天在闲文斋买下它的时候,她只认真看了尚黎光写的那首吗。

“那,姑娘是否有喜欢的诗作呢?”仍是平静的语调。但隔着一层白纱,林湘仿佛感受到了他期盼又灼热的目光。林湘知道,他在渴望得到肯定。

而这个问题对林湘而言,就像让她去弹野蜂飞舞、做高数题一样难。

“我对诗词一窍不通的。”林湘咳了一声,藏在衣袖里的手指尴尬地攥住袖子,她瞄了尚黎光一眼,本想把他的诗背出一句来,让他开心一下,但越紧张大脑越空无一物,她又不喜欢撒谎,最后只憋出两个字来,“抱歉。”

一说出这话林湘就知道要完。尚黎光多骄傲一个人,哪能接受自己的诗被人看过就忘呢?林湘本想让男主摆脱一家家书店寻觅诗作的悲伤故事的,结果,她好像无意间成了男主角心理阴影的一部分。

下次,下次再见你时,我会告诉你答案的。她想这么对尚黎光保证,可没等开口,耳边就传来一声叹息。

那叹息很轻很轻,却重重压在了林湘心上。“姑娘不必道歉,是奴逾距了,姑娘只是好心指路,奴不该问姑娘这些。”

尚黎光冷静地和面前的姑娘道别,步履如常走出书店,上了自家的马车。取下斗笠,他阖目休息了一会儿,突然捂住嘴,重重地咳了起来。

他咳得那样用力,不顾仪态,连挺直的脊背也弯了下来,整个人缩成一团,像是要把五脏六腑连同自小压抑不得发的心情全都呕吐出来。

小厮余音飞快从怀里掏出一瓶药丸,喂给他一颗,直到尚黎光坐直了身子,平息了咳嗽,用手绢拭了秽物和唾液,漱过了口,才小心翼翼地劝,“公子,我们回家罢?”

“不,”他抚平衣衫的褶皱,又成了那个世家公子的标杆,只有咳得发哑的嗓音还能看出刚才的狼狈:“让车夫去闲文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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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的事情我瞎编了不少。事实上,古代的书籍很贵,寻常人家想看书都是手抄,参考《送东阳马生序》。这是架空文,我把古代的繁荣度调高了。

+写尚黎光超顺手。上帝视角就是好啊,可以一口气把他的背景和设定都放出来。但柳砚青和元宵这种,人设到现在只揭了个幕,湘湘,你慢慢去认识他们吧。不过尚黎光有点惨兮兮的哈。我不是故意的,按照男女主性格,故事自然而然成了这样。为了防止有人问提一句,原女主是男的,在原书里就是男的,尚黎光和他是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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